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执行与破产,行政法规
正 文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的单位,5 年内不得申请领取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章_附“则
第六十五条“军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霍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余执行。
第六十七条“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署,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放射性同位紫,是指树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嗣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是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转让,是指除进出口、回收活动之外,放射性同位素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在不同持有者之间的转移。伴有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是指不以产生X射线为目的,但在生产或者使用过程中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同时废止。烟化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1章′蕾、贝u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5一,英t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点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实行词可证制度。未经诈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国务院公报增刊2016。2 营、运输烟花爆件,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仪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傅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烧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酒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生产炯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行政法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秘、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人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点花爆伟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点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十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园宏“>t 国务院公报增刊2016.2 行政法 ~“入、““““ 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人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生产点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章“经营安全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丘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菊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疥秋A0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余沥)“ (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大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腊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 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i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8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睢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5;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5》,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熟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四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化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付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札购烟花爆竹. 国务院公报增刊2016。2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火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库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第四章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1绅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评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犬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丨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伊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工彗人从事烟花丨l墓竹生产经睢的资质证明; (些)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友、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第五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日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烈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诊行政法可证5;对不符合条件的y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阿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评可证5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项有专人看守3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札取必要的措施, 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讽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钢。
第二十七条“禅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正邮寄烟花爆竹,禁武在托运的行李、包口、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五章燎放安全
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张应当遮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遮守有奂法 ~一&一国务院公报增刊2016,。2 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厂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杏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讲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养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跋,门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芸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塞…L,)理二申请的公安部丨`〕应当自壁…】7、胃'壬骠旦丨…'…丨请之日起一法24-一 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5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焰火晚会以及养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_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点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 一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师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 (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雄佣未经设区的市大民政府安全生产国务院公报增刊2016。2行政法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_证》的; 业的;(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 (四)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跋的用量限制的; (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仪的; (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广、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厂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腊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 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货责人处 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第四十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骇的;一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第四十一条_对携带点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史、邹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邹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正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人以及止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点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线销毁、处置: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丨滥用职 s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一-邯5一国务院公报增刊2016,2 处分。
第七章_附“则
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安全生广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行政法营(零售)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目公布之日起施行。娱乐场所管理朵例 (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史下章′曾、贝u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综、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_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苛谚动血猪兵怡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_设“立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圳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午 ,李“一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献亳、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 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炎: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词核怡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余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千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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