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等128名劳动者与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
“五方联调”机制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何某等128名劳动者于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在该公司上班,共上班12个月。近年来,因经营困难,该公司拖欠何某等劳动者工资累计125万余元(其中拖欠何某23000元),并与部分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何某等人多次讨要,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后于2023年9月21日给何某等劳动者出具工资欠条,因何某等128名劳动者急需资金,双方矛盾激化。何某等128名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支付何某等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等。
处理方式方法
面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法院依靠该地区党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各方力量,会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司法、信访等部门立足法定职能,建立“五方联调”机制,开展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及时预警,成立化解团队。法院收到上述纠纷后,为确保妥善化解,及时向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综治中心报告,迅速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司法、信访等部门,成立化解团队并进行会商研判。二是联动发力,制定化解方案。化解团队经调研发现,某公司经营用房的承租期限未满,且该公司已支付租金,便联系当地管委会招商引资,为该公司引入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为该公司代偿部分工资。与此同时,化解团队还召集职工代表,商谈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事宜。三是非诉挺前,助推实质化解。在化解过程中,工会发挥“娘家人”优势,广泛征求劳动者意见,协调提供多个匹配工作岗位,率先促成87名劳动者申请撤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调解优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对争议焦点解疑释惑;司法局选派律师参与调解,了解劳动者需求,提供专业咨询;最终35名劳动者与某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对于6名未签订调解协议的劳动者,在信访局调解员做思想工作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开通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通过司法程序及时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五方联调机制”,历时四天“一揽子”化解了128起欠薪纠纷。
裁判要旨
集体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化解效果直接关系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为妥善化解集体劳资纠纷,该地在党委领导下,发挥综治中心牵头统筹作用,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各职能单位优势,形成调处合力。各部门通过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诉求,找到矛盾症结,减少不同部门之间因信息不畅导致的重复沟通、衔接不畅问题,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柔性化解。在本系列纠纷中,法院借力综治中心“中枢作用”,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充分运用“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司法+信访”联调机制,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有经营意向和偿债能力的第三方企业协同化解,既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款,多方合力让一起集体劳资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处理结果
该系列纠纷的128名劳动者与公司均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目前正在分期给付工资款。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85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4-161-1-186-031)。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