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与张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网格联动”机制化解邻里间房屋漏水纠纷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苏州市吴中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朱某与张某系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23年9月,张某家中阳台洗衣机水管因老化破裂漏水,渗透至楼下朱某家中,导致其客厅天花板、墙面及木地板等多处受损。朱某多次要求张某维修并赔偿房屋修复费用及漏水期间在外租房的租金损失,但张某以“非故意漏水”“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拒绝协商。协商无果后,朱某诉至法院,请求张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000元。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驻院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为高效化解纠纷,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网格调解+法官进网格”联动机制,开展调解工作。 一是实地勘查,明确责任归属。调解员联合社区网格员、物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通过拍照取证、比对管道布局,确定了漏水的直接原因系张某家的洗衣机水管老化破裂,且张某长期未检修更换,确系其管理疏忽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调解员向张某清晰阐述了其作为过错方所需承担的侵权责任,促使张某初步认同了赔偿责任。 二是专业机构介入评估,量化实际损失。针对朱某提出的维修费用主张,调解员邀请专业装修公司进行现场测量,根据受损面积并结合市场价格,核算出合理的维修成本。调解员建议朱某剔除不必要的增项,将索赔金额调整至实际损失范围内。同时,调解员还指导朱某补充受损部位照片、维修报价单等证据,夯实赔偿主张基础。 三是法官进网格释法,平衡法律与情理。针对朱某主张的租金损失,调解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机制,通过本地区“法官进网格”,迅速联系了对应的指导法官。指导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对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的损失认定及诉讼可能结果进行了详细阐释。经过法官的专业解读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解,朱某最终主动放弃了关于租金损失的索赔请求。 四是耐心引导,促成和解。在调解过程中,张某对赔偿总额仍存异议。为此,调解员以案件事实为突破口,采取“面对面厘清事实,背靠背疏导情绪”策略。一方面,向张某展示漏水现场照片及维修报价单,阐明拒不赔偿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另一方面,劝导朱某体谅张某的经济压力,适当让步以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为切入点,既讲法理又论情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要旨

本案系因楼上邻居洗衣机水管老化破裂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如不能及时化解,易激化矛盾,影响邻里和谐。本案中,通过采取“人民调解员柔性疏导+联合网格调解员现场查因+法官入驻网格专业释法”多元联动机制,将“网格化治理”与司法资源有机结合,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专业优势,通过情理法相结合,在释法析理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情感需求,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结合专业机构评估,迅速定责止损;同时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机制,发挥“法官进网格”指导调解职能,不仅高效化解纠纷,也解开双方“心结”,做到案结事了,弘扬了以和为贵、邻里和睦的社会价值观。

处理结果

朱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赔偿朱某13000元,朱某放弃了其他诉求。网格员会同调解员同步督促张某完成了水管更换工作。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8条、第1165条、第1184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43-35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