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甲与朱某乙排除妨害纠纷调解案

“情”“理”“法”相结合化解兄弟多年矛盾

民事排除妨害纠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排除妨害纠纷宅基地现场勘查就地调解

基本案情

朱某甲和朱某乙系兄弟关系,两家的宅基地相邻。父母去世后,两兄弟因为遗产继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父母遗产由包含兄弟俩在内的兄弟姐妹四人均分。之后,兄弟俩心生嫌隙,时常因为各种问题产生纠纷,矛盾不断。2003年3月,朱某乙私自将自家围墙向外扩建至朱某甲的宅基地地界内;为此,朱某甲多次报警,但朱某乙仍不顾劝阻强行扩建。后期,朱某乙又私下将水管安装排布在朱某甲的宅基地范围内;朱某甲多次要求朱某乙拆除违法排布的围墙和水管,均未果。此外,兄弟俩还多次为了一块自留地应该由谁种植发生争执,经常发生拔苗毁菜的事情,多次报警但均未能妥善化解。2022年7月,朱某甲将朱某乙诉至法院,要求朱某乙将搭建在其宅基地地界内的围墙及水管全部拆除。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本案虽为排除妨害纠纷,但系因2019年兄弟俩的父亲过世,双方曾为父母的丧葬费、补助金、退休金等对簿公堂,为此埋下怨念,产生心结,矛盾日益激化。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很难彻底化解兄弟恩怨,解开当事人心结。为此,法院实地到案涉宅基地现场勘探,现场测绘,查明两家宅基地地界,经过丈量发现朱某乙确实侵占了朱某甲的宅基地。之后会同社区民警、村干部、老党员,在村委调解室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兄弟二人顾及亲情、少翻旧账、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合意,一次性解决兄弟长久以来累积的各种矛盾。

裁判要旨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应当尊重民风民俗,融入乡土民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调解过程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中,法院采取现场勘探、深入群众、就地调解的方式,同时邀请基层干部、民警、老党员等多方主体参与调解,引导朱某甲与朱某乙就打围墙、铺水管问题进行协商,同时就自留地种植问题一揽子化解,通过“情”“理”“法”相结合,解开当事人心结,挽救了兄弟关系,与中华传统文化历来重视手足之情、提倡兄友弟恭的价值观相吻合,让双方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的纠葛彻底画上句号。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和解,朱某乙家的围墙保持原样,围墙的外墙作为兄弟两家的分界线,围墙以南是朱某甲家的地面,若朱某甲要砌围墙,则要距离围墙10厘米,并且不能开挖夯沟;朱某乙在围墙外地面下通的自来水管保持原样,若数年后自来水管破裂,则朱某乙家的水管改道通向自己家里,即从围墙北面排自来水管;同时明确了自留地的种植归属。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6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39-020)。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