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与冯某、王某等14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入户座谈”化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冯某、王某等14名业主因漏水问题常年拖欠物业费,在某物业公司修缮水管后仍拒绝支付物业费,经多次催收无果,某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批纠纷一方当事人一致、法律关系相同,标的不大,争议内容明确,但涉及人数较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好,易激化矛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特邀调解组织,并邀请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共同调解。 为缓和双方关系,调解员积极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安抚业主情绪。沟通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某物业公司认为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构成违约;业主则反映不支付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对于水管漏水、小区垃圾堆放、冬季清雪等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经过走访和沟通,法院指导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圆桌”会议,梳理双方争点,经多轮协调,最终在一周内高效化解该14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
妥善化解物业纠纷,关系广大业主安居乐业,也关系着物业公司健康发展和小区和谐安宁。该批纠纷化解过程中,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员以“入户座谈”的方式,充分了解业主和物业公司诉求,赢得双方当事人信任,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区情况的优势,通过联调联动,实现批量物业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不仅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也促推物业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冯某、王某等14名业主同意支付上一年度物业费,并当场履行;某物业公司表示不再主张之前的物业费,并承诺改进服务质量。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38条、第942条、第944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21-18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