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与某置业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调解案

民营企业家参与化解逾期交房纠纷

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梓潼县人民法院,梓潼县民营企业涉诉纠纷调解站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逾期交房违约金民营企业家参与化解

基本案情

汪某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按约支付购房款后,某置业公司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迟迟未交付房屋,故汪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145元。

处理方式方法

考虑到可能涉及大量潜在购房者,如果简单作出判决,易激化矛盾,也可能会影响某置业公司正常经营。为妥善化解纠纷,同时考虑某置业公司为民营企业,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民营企业家进行调解。 调解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当事人之间具有调解可能性,遂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了解案情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阐述调解的意义及好处,劝导双方当事人立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紧密关系,以未来长时间均需双方互相配合、互相沟通,共同打造幸福宜居生活环境为落脚点,换位思考。调解员在了解并梳理案情后,又对双方当事人经济能力、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补充了解,以便深入案情,找准矛盾焦点。 在做完前期准备工作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首先,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并询问双方当事人关键问题,力求还原案件真实情形。汪某主张小区2022年主体即完工,然而2024年才交房,存在严重怠工现象,应该按约定承担违约金5145元。某置业公司表示房屋的确存在延期交付情形,但系因疫情、高温、中高考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并非蓄意怠工。 基于双方当事人均就是否怠工一事争执不休,调解员及时转换策略,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再次询问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经沟通,调解员发现双方实际争议焦点并非逾期交付的原因,而是赔偿的具体方式及具体数额。汪某认为自己常年租房,产生大量支出,购房是为了有个温暖的小窝,同时节省租房开销,自己既然已经拿出积蓄购买房屋,应该准时入住,现在逾期交付导致多产生一年的房屋租金,经济压力大。某置业公司则认为逾期交房并非完全自身原因导致,且担心向汪某支付违约金后,小区其他业主均要求支付,进而导致公司资金链断链,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其次,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进行释法说理。调解员先是对汪某生活的不易表示理解,并叙述自己年轻时创业的艰辛,用生活化的细节唤醒汪某同理心,化解汪某对立情绪,并指出某置业公司未按约交付房屋确实存在违约,应当赔偿损失,但同时也提醒汪某不可抗力情形的相关规定,并考虑日后和谐美丽的居住环境依赖于业主与开发商等多方配合,共同打造,引导汪某在赔偿方式及金额等方面作出适当让步。同时,调解员以民营企业家的身份表达对某置业公司运营艰辛以及可能会引发批量诉讼担忧的理解,但指出本案确实存在违约情形,从而劝导某置业公司从居民个人视角,多换位思考,在赔偿方式及金额方面适当增加。 最后,调解员重新组织“面对面”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裁判要旨

房屋是中国数千年“家”传统文化的承载体,承载着百姓对于“幸福”“和谐”“团圆”等美好愿景的寄托。近年来,涉房屋纠纷多发易发,化解不好,易影响群众“安居梦”。因逾期交付房屋引发的纠纷本身并不复杂,但因涉及小区业主人数众多、波及范围广,如不能妥善处理,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困难、社会信用降低等不利于企业经营的局面产生,进而影响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实现。对于涉及逾期交房纠纷,调解难点往往在于企业。本案中,法院邀请民营企业家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民营企业家身份优势,以企业家对话企业,使企业消除对立情绪,产生同理心。同时,在调解过程中,贯彻平衡保护理念,按照既依法保护业主正当权益,又帮助企业持续健康经营的原则制定调解策略,通过反复沟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以此为示范,为小区类似纠纷化解提供参考,从源头减少批量诉讼案件的形成。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某置业公司通过免除汪某四个月物业费的方式,补偿汪某因迟延交付导致的损失。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90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91-270)。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