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五位同饮者侵权纠纷调解案

法院会同基层单位妥善化解同饮者责任纠纷

民事侵权责任纠纷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藁城区社会矛盾多元纠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同饮者责任纠纷醉酒驾车基层单位联合化解

基本案情

王某与五位朋友(崔某、胡某、成某甲、王某乙、成某乙,此五人系同村)在饭店聚餐并饮酒。聚餐结束后,王某在醉酒状态下自己驾车离开。途中,王某与一货车追尾,不幸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家属认为同饮者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与同饮者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案件涉及邻里关系,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令矛盾进一步激化,也难以解开王某家属“心结”。为妥善化解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特邀调解员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了解到,此前,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曾四次调解未果,于是依托当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会同基层单位进一步开展联合调处工作。调解员先到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调取事发当晚的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经过,明确责任划分。之后与司法所调解员联系,了解之前调解失败的原因,对于各方的诉求与矛盾有了初步的了解。明确案件事实后,调解员又与村委会的村干部进行联系走访,了解各方家庭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 一、安抚情绪,缓和冲突。调解员首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先安抚王某家属的情绪,让他们能够理性面对纠纷,再分别与几位同饮者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在聚餐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承担责任的看法。面对同饮者们,调解员先打感情牌,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对于已经去世的好兄弟以及他的家人要多一份同情与安慰,而不是冷漠回避。 二、多方联动,释法明理。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又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各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村干部从邻里关系角度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做通各方的思想工作,缓和对抗情绪。之后,调解员从法律规定出发分析各方责任并协商赔偿事宜,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到,共同饮酒者在饮酒期间对于同饮者有劝告、提醒的义务,当饮酒者陷入醉酒状态时,同饮者应尽一定的注意义务,承担照顾、看护、护送的责任。本案中,王某醉酒后,几位同饮者对其醉酒驾车的行为理应进行劝阻但未劝阻,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在调解员耐心劝导下,同饮者崔某、胡某、成某甲、王某乙、成某乙认识到自己在聚餐饮酒后,没有有效劝阻王某,表示愿意共同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监督履行,定期回访。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工作人员跟进赔偿履行情况,确保调解协议落实。法院定期关注走访当事人家庭,了解款项支付情况,确保纠纷彻底化解。

裁判要旨

本案系涉及同饮者是否承担责任的侵权纠纷案件,此类纠纷涉及人员往往是关系较好的朋友、熟人,在调解中更要注意以法为据,以情为线,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准确界定各方责任。在本案化解过程中,法院依托多元纠纷化解中心这一平台,会同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详细了解纠纷堵点,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并预先作出有针对性的调解策略,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缓和各方情绪。同时,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指导特邀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案件事实,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责任划分标准,讲解对于同饮者如果在饮酒过程中存在劝酒、明知对方醉酒仍未劝阻其驾车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奠定基础。通过各方联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处理结果

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各同饮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崔某、胡某、成某甲各赔偿1.5万元,成某乙赔偿0.76万元,王某乙赔偿1万元。王某家属不再追究其他责任,纠纷得到实质解决。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1172条、1179条、1181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504-269)。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