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高某借款合同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中间人”携手化解借款合同纠纷

民事借款合同纠纷榆树市人民法院,榆树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借款合同纠纷欠款人民调解中间人参与调解

基本案情

王某与高某系同学关系,高某因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向王某借款。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索要,高某均未偿还。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高某立即偿还借款。

处理方式方法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背靠背”了解诉求和矛盾根源。调解员与王某电话沟通了解到,王某与高某二人是同学,之前关系一直较好,听闻高某已被多人起诉,担心自己的债权不能实现,多次向高某索要,但高某含糊其辞,不愿偿还,索要过程发生言语冲突,王某一气之下将高某诉至法院。调解员随后联系高某了解情况,高某一直做实体批发生意,因各方面影响,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导致无法按时还款。高某认为王某和他是同学关系,知道他现在处境困难,还咄咄逼人要求还债,冲动之下与王某发生冲突,事后高某也后悔不已。 二是“面对面”协商纠纷解决方案。调解员将王某和高某共同约至调解室。高某表示,临近春节实体订单会增加,尽量在农历新年前偿还借款。王某则要求元旦前偿还,双方争执不下。 三是借助中间人,缓和矛盾。调解员辗转找到双方共同好友作为中间人。中间人通过私下聊天、组织共同就餐等方式,在双方之间建立沟通桥梁,缓和了双方对立情绪,有效避免了矛盾冲突升级,起到了矛盾“缓冲带”的作用。 四是耐心劝导,促成和解。调解员以“背对背”方式再次对双方耐心进行释法明理,一边进行情绪安抚,一边进行法律释明,告知高某应以诚信为本,强调王某作为老同学在其需要帮助时能够雪中送炭,是难得的好友。调解员与中间人结合人情与法理,提出折中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和中间人的斡旋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裁判要旨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多发频发,此类纠纷往往标的额不大,多涉及朋友、亲属、同学等相互熟悉的人之间进行借款,更适宜通过调解方式不伤和气地进行化解。对此类纠纷调解,必要时可以引入双方共同熟悉的第三人作为中间人,通过“人民调解+中间人”联动化解机制,由中间人负责前期情绪疏导、事实摸底,化解对立情绪,人民调解员则主导法律释明和协议拟定,发表中立言论,通过“情感+法律”双管齐下,兼顾“人情”与“法理”的平衡,以柔性方式修复社会关系,用最低成本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于2025年1月1日前给付欠款,王某不再要求高某支付利息。目前已经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7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03-26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