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合同制教师与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

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化解集体讨薪纠纷

民事劳动合同纠纷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人民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10名合同制教师受聘于某职业技术学校,长期从事教学或学生管理工作。其中1名教师实际上受聘于某技师学校,该校和某职业技术学校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校法定代表人相同。由于招生减少导致资金紧张,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存在长期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10名教师与两校多次协商工资支付时间,但两校一直未能按时兑付。2024年初,10名教师将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25.3万余元工资。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系列纠纷涉及人数较多,工资拖欠时间较长,双方矛盾冲突较大。为依法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工作人员向10名教师详细介绍先行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理性分析利弊,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委托人民调解进行调解,并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指导调解工作。 调解员及时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明确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学校方表示,由于资金短缺,学校为了维持正常运营仍需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支付工资。针对双方存在对立情绪的情况,调解员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调解员对教师进行答疑解惑,并将了解到的学校困境耐心告知教师;同时引导教师积极收集工资证据,明确工资组成和具体金额,为之后的调解打牢基础;另一方面,对两学校进行专门约谈,从法律规定、社会责任、诉讼成本、学校信誉等方面督促两学校尽快拿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之后,法院选取代表性案例,形成分期支付的示范性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模板,指导人民调解员促成其中2起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法院驻院特邀调解员对照示范调解模板统一调解尺度,规范该系列纠纷调处工作。最终,10名教师与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均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之后,两校的其他欠薪教师多参照示范性调解协议与学校逐一自行达成和解。

裁判要旨

本案涉教师群体集体欠薪纠纷,涉及人数多、矛盾冲突激烈,处理不好,不利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且会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等相关群体的利益。为此,法院会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法院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充分考虑教师诉求、学校困境、教学秩序等多方面因素,畅通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渠道,形成示范性调解方案,既有效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又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缓解学校一次性支付压力,让学校能够维持正常运营,从更高层次维护教师、学生利益。此外,通过示范调解,为潜在诉讼案件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方案,促成校方与其他教师欠薪纠纷通过和解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让教师安心教学、学校稳定运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10名教师同意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以分期的方式支付拖欠工资。目前,某职业技术学校、某技师学校陆续按期支付拖欠工资。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86-187)。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