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家商户与某体育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12345+12368”双线联动化解漏水引发的集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延庆区香水园街道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漏水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法院+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化解“12345+12368”双线联动

基本案情

2023年冬,10多家商户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属地乡镇街道及体育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其楼上四楼某体育公司的游泳池有漏水情形,导致他们房屋墙壁有不同程度的损坏。10余户商户强烈要求体育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游泳池进行监督、尽快处理。但因对漏水原因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针对性地解决漏水问题。

处理方式方法

属地乡镇政府接到线索后,通过12368一号响应机制和“12345+12368”双线联动机制,向法院提出指导调解的需求,法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开展指导工作。经了解各方主张,法院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某体育公司主张其是承租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应由其承担;出租人则主张如果是房屋整体结构的问题,应当由物业公司维修及赔偿,如果是某体育公司装修引发的问题应当由体育公司维修及赔偿;物业公司则称除非全部业主要求,否则其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法院对于漏水原因作了细致调查:一是在现场勘察过程中了解游泳池的防水系统,发现非游泳池正下方或防水分界线漏水,楼下商户漏水的部位均为大楼外墙所在的墙体;二是联系专业鉴定机构就相关鉴定费用、鉴定过程及可能存在的漏水成因进行咨询;三是联系区住建委就体育公司所在建筑物质量等问题进行咨询,得知该建筑物建成验收时不存在质量问题,亦无危房等情形;四是联系区体育局,就该体育公司日常巡检及游泳池相关规范等情况进行了解。前期工作完成后,法院将相关情况告知属地乡镇政府,属地乡镇政府通过“吹哨报到”机制,邀请法院、体育局、住建委等部门开展联合调处工作。 法院在指导调解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该纠纷系典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即侵权责任纠纷,需要明确侵权行为及其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应先查明漏水产生的具体原因;二是尽量避免进入鉴定程序,对房屋漏水原因进行鉴定的费用高昂,有可能损失的金额小于鉴定费用,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三是综合前期各项工作及相关单位陈述,合理怀疑漏水原因为冬季地暖导致游泳池水汽蒸发量大,蒸发形成的水量顺着楼体向下滑落,这也符合目前的损害情形;四是建议秉承“由小修到大”的理念,首先就游泳池产生的大量水蒸气进行治理,例如可以雇人经常性擦拭墙面水珠、在游泳池上方加装薄膜截留水汽等,且通过此种方法可以很快确定漏水原因。 最后,经法院与乡镇街道、体育局等多部门联动调处,在鉴定机构介入前排查出漏水原因,即冬季大量水蒸气引发,某体育公司针对已查明的漏水原因,积极应对解决,最终与各商户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裁判要旨

本案系漏水事故引发的集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及主体多,涉案事故原因排查困难,且所涉事项分属不同部门进行监管,仅靠一个部门难以实质化解。为此,法院与乡镇政府、体育局依托“吹哨报道”制度及“12345+12368”双线联动对接机制,开展联动化解工作。法院充分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捋清纠纷类型、确定责任主体、预估诉讼成本,促使各方当事人积极选择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利用法院诉前鉴定等特有机制提供专业法律及鉴定意见,打破矛盾僵局。之后加强府院联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熟悉行业特点及运行逻辑、行业经营规范及惯例、对辖区行业经营者经营活动较为了解的优势,评估各项解纷措施的可行性,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并对经营单位不合规的经营行为作出规制及处罚,指导经营者及时整改。乡镇政府作为矛盾的首发调解部门,对属地情况较为了解,可以有效归纳总结纠纷要点及各方诉求,同时能够调动较多资源辅助纠纷主体开展整改及解纷工作。通过“法院+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化解机制,法院、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多管齐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促行业性相关的矛盾实质化解。

处理结果

某体育公司与各商户之间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纠纷实现一次性解决。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43-080)。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