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名农民工和某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批量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2年3-6月,某劳务派遣公司以向印度尼西亚派遣劳务工的名义,在省内外招收农民工,合同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根据工种设为400-1000元/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招工面试,面试合格签订劳务用工合同。项目正式工期为两年,由该公司代办合法劳务签证并承担费用。同时约定,每名农民工向某劳务派遣公司缴纳5000元的风险押金,待农民工出国后,劳务派遣公司随首月工资退还,若项目失败导致农民工无法出国,某劳务派遣公司最晚于当年9月无条件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合同签订后,某劳务派遣公司未落实签证手续,部分农民工收到押金等款项返还,但还有34名农民工未收到应得款项。期间多次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但该公司不主动配合,导致农民工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故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寻求帮助。
处理方式方法
诉调对接中心收到申请后,组织调解员开展一系列工作。首先,针对某劳务派遣公司难以联系的情况,调动各方资源,最终联系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对于其不配合的态度,调解员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法威慑,“面对面”对张某做思想教育工作,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履行劳务合同的严重后果。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化解工作,通过不断地劝说和引导,张某改变了此前推脱抵赖的态度,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其次,这些农民工分散在省内外,甚至有的身在国外,各执一词,意见难统一,进一步增加了调解的难度。针对这一问题,调解员创新工作方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建微信聊天群,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功能,与分散在各地的农民工进行沟通协商,倾听诉求。最后,在分别做双方工作基础上,调解员组织召开调解会议,进一步明确调解方案,最终经双方同意,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裁判要旨
此案系农民工集体劳务合同纠纷,在调解方式上,调解员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法院调解平台,与分散在国内外的农民工建立沟通桥梁,突破地域限制,使农民工便捷参与,大大提升效率,且平台全程留痕的功能也保证了调解的规范性。在调解方法上,调解员深入调查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财务、用工历史等情况,并了解每名农民工具体诉求,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在解纷机制上,与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行业协会等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劳动监察部门监督用工行为、法律援助机构保障农民工权益、行业协会促进双方沟通理解等专业优势,联动开展工作,促使批量劳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有力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处理结果
这一历时长久、涉及人员众多、影响较大的批量维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农民工全部拿到应得款项。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4-161-1-139-019)。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