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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亚洲股份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刘某某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本身,并非认定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依据。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一般也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说明书中记载的解决技术问题的
某某公司诉新乡平原管委会、原阳县政府、新乡市政府行政处罚案
1.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是满2年未动工开发且无除外规定的情形。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
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正当地利用了他人商标作为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割裂了相关公众对他人商标与其权利人的产品之间的固有联系,从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属于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无效宣告。
某某工业株式会社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第三人石家庄某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基本方法是,基于被比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对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进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两者的差别对于产品外观设计的视觉效果是否具有显著影响。
某某有限公司诉佛山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会商标行政纠纷案
同一主体的不同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辐射”;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争议商标的标识因同一主体对相近似商标的长期广泛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而引证商标不具有知名度的,引证商标的排斥权范围应受到限制。
某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宁波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维护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防止专利权侵蚀公有领域,为后续创新保留必要空间的重要制度保障。因而,一方面,权利人有权在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等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合理概括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以获得适度的
某某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某某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某某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行政处理纠纷案
判断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是否相近似,应当基于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作为一般消费者,其对现有设计中的惯常设计和常用设计手法通常具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不同外观设计之间在惯常设计或者常用设计手法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之处,
某某知识产权资产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认定某个标志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标志,不具备显著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该标志是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直接表示是指商标直接说明或者描述了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
某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申请商标由声音构成,虽然其构成要素缺乏固有的显著特征,但其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仍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某某窝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关于虚假广告的认定,主要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广告是否具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二是广告是否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目的。如果广告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
某某茶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有标识商品原产地的功能,以表明因原产地的自然条件、工艺、制作方法等因素决定的商品具有特定品质。不能证明商品来源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要求的地域范围,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产生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
某株式会社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无锡某公司等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申请专利时将某一技术方案作为现有技术记载在背景技术中,该专利授权后,并不能得出已使用该背景技术评价过专利的创造性的结论。
某株式会社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对于用参数表征的已知化学产品的创造性判断,通常应当考虑现有技术是否已经关注到该参数及说明书所声称的技术效果的关联。如果现有技术已经注意到相关参数及其所能够带来的技术效果,或者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能够知晓调整该参数即可得到相应技
某株式会社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广州某拉链机械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一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则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反之,如果对比的结果表明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
某水电站诉原安徽省岳西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批复案
建设单位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建设水电站,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依法应予关闭和拆除,鉴于建设单位办理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具有信赖利益,行政机关在责令关闭的同时,应当对建设单位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行政处罚案
购车合同中约定汽车4S店向购车者收取PDI检测费、出库费,但有证据表明上述费用系汽车4S店利用优势地位向购车者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应认定汽车4S店收取上述费用为违反购车者意愿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工商行政机关据此对汽车4S店实施行政处罚,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
建设项目建成后,所在区域被依法划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若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能够认定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为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考虑到造
某游乐公司诉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行政赔偿案
PPP项目模式,系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以实现项目的共赢,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的范畴。作为行政协议一方主体的行政机关,在履约过程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循,较之行政相对人要更加
某煤矿诉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及行政补偿案
现行立法虽然未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标准与程序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仍应遵守正当程序与法治的基本要求。落后小煤矿因公共利益而被关闭退出,其有权利主张公平合理的补偿,但该补偿应仅限于因关闭退出造成的直接损失。
某牌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商标法所规定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是指该标志作为整体同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如果某标志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且其与其他要素相结合,作为一个整体已不再与我国国家名称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则不宜认定为同
某瑞典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深圳某药业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专利确权行政案件在创造性判断中,针对无效请求人提交的不同于背景技术的对比文件,一般应当允许专利权人提交补充实验数据来证明本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但是,该技术效果应当记载在说明书中且不能仅仅是“断言”,该技术效果应当是本领
某电子公司诉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案
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实施证券监管活动时,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律授权并经证监会批准,依照自律监管规则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等监管决定,对当事人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照
某电子公司诉原山东省威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
环境影响评价关乎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安全和生产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当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对周围环境影响也相应变化,建设单位依法应当重新报批。
某电气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科技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在创造性判断中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当根据区别技术特征在本专利技术方案中所实现的作用、功能或者效果等对技术问题作恰当提炼,既不能概括过于上位,又不能简单将区别技术特征所实现的作用、功能或者技术效果等同于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某电站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行政处罚案
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取水发电,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某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能够实现发明技术方案是判断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的根本落脚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以及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应当足够详细地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为准。
某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在以提升用户体验度为核心研发目标的GUI(图形用户界面)人机交互领域,由于基础技术手段较为成熟,其创造性往往体现在应用场景、操控对象、操作手段组合而成的整体对交互体验的影响。因此,如果人机交互技术方案中若干技术特征之间相互协同和依存,整体地
某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第三人某技术有限公司专利相关行政纠纷案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至少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相关技术手段为本领域惯用的技术手段;二是相关技术手段的置换属于“直接置换”。所谓“直接置换”,不但要求相关的技术手段可以替换,同时要求将涉案发明对比文件中的不同技术手段替换后,不会影响该技术手段
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化合物组合产品权利要求中的用途限定通常不会影响或者改变化合物组合的组分、配比、理化性质等,故在对化合物组合产品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中,原则上无需考虑用途限定。
某矿业公司诉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
行政机关基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需要,不再为已取得矿业权许可企业申报矿业权延续登记的,应当对矿业权人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探矿权人主张挖矿权实现后的预期收益,依法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不属于行政补偿的范围。探矿权人为勘探支付的勘探成本等实际发生的
某研究院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一般而言,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对比文件、法律理由等相对于驳回决定发生变化的,均属引入新的理由或者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则上应在作出复审决定前发出“复审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给予其陈述意见和修改的机会,而不能直接变更理由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
某种业公司诉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衣某植物新品种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丧失新颖性的销售是指行为人为交易目的将品种繁殖材料交由他人处置,放弃自身对该繁殖材料的处置权的行为。育种者为委托他人制种而交付申请品种繁殖材料,同时约定制成的品种繁殖材
某种业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授权程序中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地点的确定,应当根据说明书中对品种适于生长的区域、环境等的记载,结合品种类型及育种过程和方法综合作出认定,以能够保证品种的性状得到充分表达为标准。
某科技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电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1.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通常包括在产品交易、使用过程中能够观察到或者会关注产品外观的人。如果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决定了其只能被作为组装产品的部件使用,该组装产品的最终用户在正常使用组装产品的过程中无法观察到部件的外观设计,则一般消费者主要
某科技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制造方法并非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关于区别技术特征所涉产品制造方法的描述,不应作为认定实用新型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考虑因素。
某科技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专利授权程序中,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时,增加的内容在原专利申请文件中虽未予明确记载,但已为原专利申请文件隐含公开,则该修改不违反专利法第33条之规定,应当得到允许。
某科技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说明书中未记载的内容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公知常识能够知晓的内容,且说明书未记载该内容不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和实施权利要求所限定技术方案的,不宜以未记载该内容为由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某系统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虽然利害关系人多以被许可使用人、合法继承人的形式体现,但其他有证据证明与案件具有利害关系的主体,亦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对争议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某纸业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机械制造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对于既包含产品形状、构造,又包含产品制造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在判断其新颖性、创造性时,如果其方法特征能够使产品具有某种特定形状、构造,则该方法特征对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在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判断时,应当将该方法导致的特
某置业公司诉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所有权登记案
行政登记机关在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情形下,有权主动纠错或撤销登记。行政机关主动撤销不动产登记应符合一定条件,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面积、位置等自然状况或者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权利状况确与客观事实不符,同时应当充分听取不动产权利人的意见。
某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中,该产品用途能否从产品本身已知的活性性质以及现有用途中显而易见地得出,是创造性判断的关键。如果该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是从现有技术概括的用途中选择其中一种适应症且并未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其不具备创造性。
某能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东莞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当事人对依据在先生效裁判重新作出的行政决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该被诉决定是否全面、准确履行了在先生效裁判以及是否增加了新的事实或理由;被诉决定未全面、准确履行在先生效裁判或者增加了新的事实或理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对其中不受在先生
某芳羊肉经营部诉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1.在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应当贯彻过罚相当原则,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的特殊性,综合考虑违法原因、违法情节、主观过错、危害程度以及改正情况等因素,作出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处罚。 2.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安全行
某茶叶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第三人石某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纠纷案
诉争商标虽系村落名称,但如商标权人通过注册和使用,赋予了诉争商标除村落名称以外表征商品来源的第二含义,则诉争商标应予以维持有效。
某茶馆诉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在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一般而言,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与征收行为和补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针对征收行为或者补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房屋的市场化承租人通常并不与补偿行为有利害关系,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其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按照
某药业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对于限定特定氨基酸序列的蛋白质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如果说明书中的实施方式系以经过糖基化修饰的蛋白质完成,对在此情况下取得的实验数据能否支持权利要求限定的氨基酸序列的蛋白质的审查,需结合蛋白质发明的特点及糖基化在技术方案中发挥的作用综合判断。
某药物股份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第三人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纠纷案
无论在专利申请阶段还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均可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只能在原申请文件的范围内进行。在判断修改是否超范围时,应当考虑几个因素:一是修改的内容是否在原申请文件中有相应的文字记载;二是修改的内容是否实质上改变技
某象集团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河北某某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某通信技术公司诉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1.建设单位应为通信配套设施出资方。经营者通过为通信配套设施“垫资”的方式谋求通信业务唯一供应商地位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
某遗传技术公司、某斯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判断药物化合物中两个基团之间的替换是否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通常可以考虑生物电子等排原理。但对于非经典生物电子等排体而言,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会进行特定的基团替换,通常需要能够证明该类药物构效关系的现有技术作为证据支持,不能任意扩大生物电子等排
某都种业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某天种业公司植物新品种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1.植物新品种权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也可依职权直接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在依请求启动的植物新品种权无效程序中,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原则上仅需以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和理由为基础,
某酒业公司诉宝鸡市知识产权局、某股份公司专利行政裁决案
在对专利设计和被诉侵权设计作近似判断时,应当确定专利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并将该类特征作为对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更有影响的部分予以考虑。当事人可以举证或者说明上述区别设计特征;当事人举证或者说明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一般消费
某金属铸件公司诉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相对人依法成立且已取得经营、用地、建设等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基于环保整改需要责令相对人停止生产经营并拆除不动产的,应及时对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某鑫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1.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行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应为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2.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协议性
某音缘钢琴艺术中心诉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中,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经审查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某驾校培训公司诉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签订具有固定价格内容的协议,客观上产生限制竞争的目的和效果,构成签订固定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经营者主张签订固定价格的协议具有限制低价恶意竞争的意图、固定价格符合市场规律、协议终止后该固定价格仍合理持续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某鹏公司诉淄博市监局、某临公司实用新型专利行政裁决案
在专利申请日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先用权人依法行使先用权制造的产品,使用者、销售者以制造者的先用权为由主张其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及某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本质在于“引人误解”而非“虚假”,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认定宣传行为是否足以产生引人误解的后果。当专业领域的经营者使用非通用术语进行宣传时,结合该术
梁某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抵押登记案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时,要对抵押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如抵押事项是否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讨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等。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间自行纠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
梅某荣诉东台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及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案
1.法院可以依申请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指以被诉行政行为为基础的一并审查。如果起诉人直接起诉要求法院对某规范性文件单独进行审查,法院应当进行法律释明,经释明,起
欧某某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案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任意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行政许可作出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机关可依法变更或者撤回该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证,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武夷山市某茶叶有限公司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某茶业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仍应认定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武某俊诉云南某大学行政处罚案
对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应理解为“使用通讯设备的通讯功能作弊”,方才符合教育部规章条款的立法原意与目的。高校对学生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认定,应关注有两人以上参与、主体之
毕某诉山东省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荣成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法建筑采取破坏性方式进行强制拆除的,虽然受害人对违法建筑不具有合法利益,但是建筑中可分离并可继续使用的部分,若因破坏性强制拆除行为降低价值的,对价值减损部分,行政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永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张某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注意合理限度,既要避免用仅在说明书及附图中记载的技术特征或其他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来限缩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要避免脱离说明书、附图等所确定的本专利语境而孤立地理解权利要求。
江某福等诉青岛市即墨区消防救援大队不履行救援职责及行政赔偿案
1.消防救援机构系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行政机关,具有消防应急救援的法定职责,行政相对人对消防应急救援行为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判定消防救援人员是否存在履责不当,需综合考虑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主要从应急救援行为
江某芬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证券市场交易中,对于特定股票,不以成交为目的,采取大量申报买入、盘中多次大额封涨停、拉抬后封涨停、虚假申报,影响或意图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于次一交易日反向卖出等操作手段,属于利用短线操作手段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证券监管机构根据证券法立
江苏某某公司诉东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1.加处罚款的法律性质是行政执行罚。行政相对人对加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2.在起诉期限和诉讼期间,均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但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诉讼期间不予计算。在法院立案受理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前,行政机关可以减免加处罚款的
江苏某某公司诉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在对外关系上,一般可将资质出借方和资质借用方作为一个整体,使之共同成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特别是在发包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资质
江苏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诉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诺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对于保护主题为生物序列的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需要考虑其中的同源性、来源、功能等技术特征对该生物序列的限定作用。如果这些特征的限定导致包含于该权利要求中的生物序列极其有限,且根据专利说明书公开的内容能够预见到这些极其有限的序列均能实
江苏某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常州某高新技术研究院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公知常识性证据通常是指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记载本领域基本技术知识的文献;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之外的文献是否属于公知常识性证据,需要结合该文献的载体形式、内容及其特点、受众、传播范围等因素具体认定。
江苏省太仓市某房产公司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消费者的同意必须是明确的同意,不能以默认的方式来认定已获得同意,亦不能以潜在的被收集对象的概括性同意认定已获得全部的同意。
江苏省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非诉执行案
行政处罚规制的对象不仅包括建造行为,还包括对违章建筑的占有行为。处罚时效应自占有行为结束之日起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论何时发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只要违法事实依旧存在,均应依法作出处罚。
江西某公司诉上高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给付工伤保险金案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入职、参保并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冒用他人身份的职工已与用人单位建立真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被冒用人身份已为职工参保
江西省某集团有限公司诉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案
人防部门针对未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且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后期责令补缴易地建设费时,因新旧法律规范确定的计算标准不同导致缴费数额不同的,应当适用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新的法律规范。
汪某芳诉龙游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案
1.当事人在收购方未能满足其收购要求的情况下,有权自愿选择不出售其房屋;收购方有义务尊重其不签订收购协议的权利。在当事人未签订收购协议并在涉案房屋居住的情况下,收购方破坏性拆除当事人相邻已被收购的房屋,对当事人房屋的居住或者经商环境造成严重
沈某蓉诉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行为,该行为实际是要求上级机关履行层级监督的职责,上级机关不启动层级监督,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诉河北省安新县水利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案系雄安新区成立以来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行政、认真履责是新区行政机关服务新区规划建设大局的当然义务,否则会受到各方面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机制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发挥监督作用的方式之一。本案中,安新县水利局担负着规范水资源保护秩序
河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郑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具有制止和惩戒违法行为的性质,同时也有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功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首违不罚”作出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
法国某某某兄弟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第三人李某某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撤销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清理闲置商标,撤销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地使用了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商标法律规定,则注册商标权利人已经尽到法律规定的使用义
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诉河南省栾川县自然资源局未全面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涉耕地违法犯罪人所承担的责任可能涵盖行政、刑事、民事等多个方面,行政机关查处的环境资源违法案件因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还要继续履行职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基本农田上的违法建筑,督促违法当事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者违法当事人拒
济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姬家庄村民委员会行政协议案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协议性”。对于无权处分的民事合同,民事法律规范中不否认其效力。对于无权处分的行政协议的效力,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但不能直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认定其有效,因为民事合同中无权处分规定的目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但行
浙江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李某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由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构成的技术方案。如果权利要求中非形状构造类特征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不具有影响,则其通常对于该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不产生贡献。
浙江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如果发明构思就在于对各个技术要素的结合,且现有技术既没有公开这种结合的教导,也没有公开这种结合所能产生的技术效果,则在确定本专利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时,可以将相互结合的多个技术要素视为一个整体,认定为一个区别技术特征。
浙江某甲公司诉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案
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中应注重对企业公平竞争权、生产经营权和信赖利益的保护。对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应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市场竞争机制确定,同时不得侵犯相关企业基于在先合同所享有的生产经营权和信赖利益,除非相关合同已依法变
浙江省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宁波某工程队非诉行政执行案
滩涂是海滩、河滩和湖滩的总称,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是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滩涂对沿岸流入的各种污染物质有自然净化的功能,而且具有调节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气候的功能。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发现被执行人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海南某某公司诉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指山市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行政相对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在小区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对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尽管行政机关认定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中的法律依
涞源县某养殖场诉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政府等行政强制执行案
代履行是当事人因拒绝或者没有能力导致其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决定由其或者第三人代替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强制执行方式。代履行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已经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适用范围应限于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
深圳市恒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陈某建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确定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领域时,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为对象,以主题名称为起点,综合考虑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相近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近技术领域;专利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所应
深圳市某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由于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为单方程序,引证商标权利人并无机会提交有关引证商标知名度的证据,为维护程序的正当性,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通常不应当考虑与知名度有关的证据。
深圳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企业行政登记案
案涉公司股东的股权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期内,公司登记机关依案涉公司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申请,对该被冻结股权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股权被冻结期间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之禁止性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变更登记予以撤销。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杜某文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专利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既可以来源于“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来源于“问题的提出”;当现有技术进步的难点在于发现问题时,如果不考虑“问题的提出”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可能会陷入后见之明并低估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深圳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某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在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应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后所理解的通常含义,界定权利要求的用语。在此过程中,应当以合理解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权利要求用语的最大含义范围。
深圳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对于以包含两个以上变量的方程式限定的权利要求,说明书未明确界定各变量的数值选取、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数值选取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关系,以至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后,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或者过度劳动才能解决技术问题、实现技术效果,当事
深圳某容器公司诉广东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案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结果,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履行清缴或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义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后,重点排放单位仍未履行补缴义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深圳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计算机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创造性判断中,对于紧密联系、相互依存、具有协同作用、共同解决同一技术问题、产生关联技术效果的区别技术特征,可以作整体考虑,而不宜简单割裂评价。
湖北某品种盐有限责任公司蒙城分公司诉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1.“扫码免费赠与过期食盐”的行为是否认定为经营行为应当以是否具有产生市场有利效果的目的来综合判断。在具有推广宣传性质的展销会上设有摊位,以扫码方式赠送食盐,是面向消费者对其商品和品牌的宣传行为,具有推广营销的性质,有利于扩大市场上的商标知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诉十堰市郧阳区林业局未履行行政执法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对侵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后,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既未依法履行后续监督、管理职责,也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未脱离受侵害状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被告未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诉天门市拖市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政府机关在建立、运行该垃圾填埋场时,未建设防治污染的配套设施,也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没有验收防治污染的设施的,系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政府机关建立
湖南地某工业设备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怡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解释权利要求应当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结合权利要求的整体技术方案和具体语境,对权利要求用语作出符合发明目的、具备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不违常识且与发明的技术贡献相当的合乎逻辑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