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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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劳动者已提供证人证言、出勤记录、施工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反证据的,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指导性案例237号:郎溪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徐某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承揽、合作协议,劳动者主张与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算法规则、劳动纪律和
指导性案例238号: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1.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协议,劳动者主张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准确作出认定。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依法认定存在劳动
指导性案例239号:王某诉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经纪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过程控制程度不强,从业人员无需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管理制度,且对利益分配等事项具有较强议价权的,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不存在劳动关系。
指导性案例240号:秦某丹诉北京某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为维护平台正常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等进行必要运营管理,但未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对于劳动者提出的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指导案例179号:聂美兰诉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1.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
何某与某货运代理公司、某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何某是否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中,一些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也以外包或劳务派遣等灵活方式组织用工。部分配送站点承包经营企业形式上将配送员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外包给其他企业,但实际上仍直接对配送员进行劳动管理,
刘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之间是否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与此同时,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不同平台之间用
周某等9名职工与某电力公司劳动争议调解案
本案系电力企业改制后遗留的企业职工确认劳动关系及补交养老保险纠纷,涉及面广且人数较多,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法院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搭建“法院+工会+人社”多元解纷格局,将劳动争议纠纷从刚性的“对簿公堂”转变为柔性的“诉调融合”
何某诉某商务服务公司、某商务服务公司广州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劳动者人格及经济从属性是认定劳动关系最核心的标准。判断互联网平台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以事实为基础,审查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核心特征;对于适格主体之间,平台企业的指挥、管理与监督权具有决定作用,从业者无实质自主决定权,从业者获得的报酬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