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
按关键词浏览
屠某诉陈某、上海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投资协议约定目标公司承担股权回购义务,并约定第三方为回购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投资人起诉主张第三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法院需区分回购义务与担保责任的效力评价与实现标准:(1)目标公司回购股权条款合法有效的,基于主合同有效,第三方提供连带保证的从
黑龙江省林口某银行诉邓某生、白某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担保人依法对债务享有诉讼时效的独立抗辩权,债务人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重新确认债务的,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未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前行使担保权利的,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某保险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公司、杨某勇股权转让纠纷案
虽然双方当事人未签订独立的质押合同,但主合同中约定了质押条款,内容包括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履行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交付时间、担保范围等,具备原物权法和民法典规定的质押合同的一般内容。此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质押合意。 在债
某实业公司诉某农商行、某农业公司等抵押合同纠纷案
借新还旧情形的认定需要综合借款主体、借款行为和双方合意来判断,担保人仅承担其真实意思表示下作出的担保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前未行使抵押权,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某重建机(济宁)有限公司等诉哈尔滨华某某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
1.只有当被担保的主债权合法有效且数额可以确定时,保证人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被担保的主债权无法确定或者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无从谈起。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
连云港某商业银行诉江某、金某、连云港某餐饮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司法解释规定的“以新贷偿还旧贷” ,与新贷、旧贷的借款人是否为同一民事主体无关。从目的解释看,《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是就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情形下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所作的规定,因借款用途是保证人据以判断借款人还
黑龙江省林口某银行诉邓某生、白某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担保人依法对债务享有诉讼时效的独立抗辩权,债务人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重新确认债务的,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未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前行使担保权利的,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投资公司执行监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当事人依据抵押合同对该特定财产主张担保权利的,执行程序中只能就该特定财产强
某保理公司与某建工公司、甘某等保理合同系列纠纷调解案
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迅速,全国保理资产规模庞大。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为达到融资目的、规避金融监管,对法律关系层层嵌套,以隐藏真实的法律关系。在调解此类纠纷时,需要调解员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法律经验,并且熟悉保理行业内的各种交易习惯,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