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等人与李某、某家政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
工会参与化解欠薪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起,付某等9人先后进入某家政公司工作,家政公司安排付某等人到客户家提供家政服务,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后因家政公司经营不善停止营业,尚欠付某等人数额450元至4万多元不等的劳动报酬未支付。付某等人多次向家政公司经营者李某进行催讨,李某向付某等人写下欠条,但却一直没有向付某等人支付兑现。付某无奈向法院寻求帮助。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待付某咨询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但涉及劳动者较多,通过先行调解方式解决,能够更及时、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也能缓和双方矛盾,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转由工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员组织调解过程中,李某表示愿意承担相应付款责任,但欠缺即时付款能力。对此,部分劳动者表示,李某困难,自己也不容易,不能因为李某困难就拖欠报酬,也有部分劳动者表示理解李某困难,也愿意宽限支付时间,但对李某能否按时支付表示担忧,调解因此陷入僵局。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员向家政公司经营者李某进行耐心劝说,表示每一笔报酬都是劳动者的合法所得,也是他们家庭的生活保障,拖欠劳动者工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劝其尽快将付某等人的薪资支付到位。另一方面,耐心安抚付某等9人情绪,阐明李某无法一次性支付到位的现状,并向9人分析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存在周期长、解纷成本高等问题,建议考虑接受分期支付。在双方愿意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后,调解员再次组织“面对面”沟通。经过反复沟通,李某表态会积极筹钱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付某等人也表示愿意退让一步,接受分期付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欠薪纠纷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通常具有涉及人数多、波及范围广的特点,被欠薪群体往往维权意愿强烈但维权能力欠缺,如果不能将纠纷及时化解,易激化矛盾,不利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案中,双方对欠薪事实并无争议,但家政公司已经因为经营不善停止营业,其经营者欠缺即时偿付工资的能力,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者偿付能力有限的问题,从而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工会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在调解过程中,先通过“背靠背”方式积极沟通,消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再通过“面对面”调解促成和解,调解中“释法+明理”双管齐下,并制定适宜的调解方案,既保障劳动者报酬能够得到支付,也避免家政公司经营者还款负担过重陷入生活困境,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李某、某家政公司与付某等9人达成调解协议:对拖欠劳动报酬3000元以下的,李某即时履行或限期分两次还清;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李某按月定期支付劳动报酬。至此,9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11条、第579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86-262)。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