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业主与某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示范判决+专业调解”高效化解类案纠纷

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24

案 例

关键词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层高缩水损害赔偿比例计算示范判决+专业调解

基本案情

2020年,某小区数十户业主先后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支付了购房款。房屋交付后,部分业主发现房屋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后经鉴定机构测量,房屋层高只有2.9米,与合同约定3米不一致。业主分批将某置业公司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本案起初只有两户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置业公司作出经济赔偿。法院开庭审理时,发现该纠纷所反映的层高缩水和地下车库产权证办理问题在涉案小区普遍存在,可能会有大批业主维权。通过对案情梳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涉及群体范围大,通常整个小区业主都牵涉其中,甚至还可能涉及其他小区;二是存在共性问题,各业主反映房屋存在的问题基本一致;三是各业主诉求基本相似。故法院决定采用示范判决指导调解方式,制定了化解该小区纠纷的一系列工作方案。一是摸排涉及的业主范围,争取集中解决矛盾。借助“网格法庭”中网格员、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等力量,通过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上门调研核查、利用业主群登记信息等方式,对该小区涉及层高缩水问题的业主进行逐一摸排,并就房屋层高的实际情况联系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为集中解决该小区业主与某置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做好准备。二是依法作出示范判决,明确损害赔付标准。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两户业主,法院先行作出示范判决,用以指导后续案件中赔付比例、赔付金额的确定,提高解纷效率。在查明对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后,结合类似案件的生效判例和专业人士意见,判决某置业公司承担赔付标准为业主所购房屋总价的1.5%。三是协调双方代表谈判,搭建调解方案框架。在作出示范判决后,法院积极协调业主代表和某置业公司负责人进行调解谈判。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一方面就具体法律适用、损害认定和赔偿比例的确定向业主开展释法明理;另一方面,积极敦促某置业公司履行已作出的生效判决并尽快拿出针对其他业主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某置业公司与全部业主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裁判要旨

本案是一起通过示范判决指导类案调解,从源头避免纠纷批量成讼的典型案例。法院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提前介入纠纷化解工作,借助网格员、相关单位力量摸清可能涉诉的纠纷底数,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解纷机制,先行作出生效判决,明确责任承担,为后续调解阶段确定赔付标准提供依据,提高广大业主与某置业公司对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信任度和接受度,并提出符合双方实际的调解方案,既讲法理又讲情理,不仅提高化解效率,实现实质解纷,更促使开发商与业主友好协商,妥善化解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避免引发群体性诉讼,切实维护小区和谐安宁。

处理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置业公司向业主统一赔付业主购房总价的1.5%,一年之内付清,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5条、第61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4-161-1-091-00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