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与李某玉器拍卖纠纷调解案
行业专家化解玉器价格争议
案 例
基本案情
李某以总价900万元拍得朱某持有的玉器拍品一件。按照拍卖成交的约定,首付款为400万元人民币,李某应在支付首付款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和佣金。后因不可抗力,玉器市场行情下滑,且李某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按照约定履约。朱某向某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寻求帮助。
处理方式方法
调解站受理此纠纷后,及时了解情况,在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后,立即成立由行业专家、法律顾问、价格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小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缓和双方关系,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调解站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双方的诉求和实际困难,寻求“破题”之法。 二是借助业内专家力量,为调解工作提供支撑。因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在达成拍卖成交约定后对拍卖玉器价格产生巨大分歧,对拍卖玉器价格进行公允的评估就成为推进调解工作的“关键点”。调解站邀请业务水平高、专业技能强、双方均认可的专家参与调解,增强了双方对调解结果的信任度,有效保障调解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降低心理预期,为调解工作增加助力。在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抱有较高预期并僵持不下的情况下,调解站运用心理干预法,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座谈,深入沟通、耐心疏导,寻找共识点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促推实质化解纠纷。 四是持续了解跟进,为调解工作固定成效。经过调解站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价格争议得到圆满解决。为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效,调解站积极转化工作动能,建立动态跟踪调查机制,形成“受理-调解-和解-监测”闭环管理模式,确保双方能够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相关义务,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裁判要旨
本案化解难点在于如何平衡诚实信用原则与不可抗力之间的关系,从而促推双方和解。价格争议调解站充分衡量双方利益,平衡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之间的关系,及时定分止争。本案调解成功的典型意义在于,价格争议调解站工作人员结合行业特色,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古玩行业的权威与古玩城的品牌信誉,创新邀请古玩价格专家参与调解,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了利益的平衡,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也助推古玩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处理结果
经调解站调解,最终双方认可拍卖总价由9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李某在新拍卖总价基础上支付剩余尾款,并另向朱某支付50万元利息补偿。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303-1-085-015)。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