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秦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牵头基层单位联合化解相邻土地引发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李某与秦某均在某村租种他人耕地多年,因区分边界的界桩消失不见,双方曾因耕地边界问题发生过矛盾,镇村多次调解但未调解成功。2024年,秦某向李某种植在有争议地块的4垄大豆喷洒了除草的农药,导致李某的大豆绝产。李某要求秦某归还耕地并赔偿2000元的经济损失,秦某则认为有争议的耕地是自家的,拒绝赔偿,双方为此争论不休,矛盾不断升级。李某遂向综治中心申请解决。
处理方式方法
考虑到双方矛盾已久,若不及时妥善处理,易激化矛盾。为实质解决纠纷,综治中心牵头法院等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经分析案情,认为解决大豆损害赔偿问题,前提是对土地权属问题进行明确,土地权属可以组织由当事人先行协商。 在明确化解方向后,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土地、经管、村委会等相关基层单位共同开展调处工作。经管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的账目和历史资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土地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和土地测绘数据,对案涉土地的范围、性质等进行了明确界定;村委会则根据原承包经营者的描述和掌握的情况,对整个纠纷原委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后续化解工作奠定了基础。之后,经管、土地、法院、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及双方当事人一同到耕地现场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就双方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一对一”精准答疑解惑。土地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土地登记档案和现场实际情况,利用专业仪器对两家的耕地进行了现场定位和边界划分,通过与原承包者远程视频沟通,最终确认秦某多占了李某1.6亩耕地,双方当事人和原承包者均认同该结果,工作人员现场重新安装了界桩。至此,双方就土地权属问题协商一致。在此基础上,对大豆损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
裁判要旨
本案系因耕地边界界桩灭失引发对相邻土地喷洒农药导致大豆减产的纠纷。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也是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往往也是农村诸多矛盾产生的背后原因。为此,综治中心牵头土地部门、经管部门、基层法院和村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发挥多元主体协同联动优势,从土地承包历史资料、土地管理法规、测绘数据以及村集体掌握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夯实纠纷化解基础。化解过程中,调解员发挥善做群众工作优势,讲法理、说情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就大豆赔偿和重新安装界碑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不仅实质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心结,修复邻里之间的感情,也通过“以案释法”,为后续化解此类专业性强、矛盾尖锐、涉及邻里关系的土地纠纷,提供“多方联动、专业解纷、现场定界”的有益实践,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
处理结果
李某与秦某达成和解,秦某返还所占的1.6亩土地,并赔偿李某1000元大豆损失。秦某当场支付赔偿金,工作人员重新安装了界桩,双方握手言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1165条、第1166条、第1167条、第118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14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53-348)。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