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调解案

专家参与调解促推高效化解工程质量争议

民事承揽合同纠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承揽合同纠纷工程质量争议建设工程类专家介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基本案情

某装饰公司承揽某房地产公司工程,为该公司开发的多栋住宅楼进行精装修。项目完工后,双方在装修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及工程尾款支付等问题上产生争议。某装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工程质量争议是拖欠尾款纠纷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涉及价格认定专业领域,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邀请价格认证中心专家库中的建筑装饰专家参与调解,并指导法院特邀调解员按照“三步走”策略推进调解工作: 一是积极沟通与情绪疏导。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诉求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情绪疏导,缓解双方对立情绪,理性表达意见,消除双方认知偏差,建立信任关系。 二是专业评估与事实确认。建筑装饰专家对涉案工程进行了评估,就评估报告内容向双方进行解析,重点分析质量验收争议点,装修工程确实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但整体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基本标准,且问题多属轻微瑕疵,不影响整体使用功能。通过行业专家为双方提供专业意见,破解影响调解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助推高效解纷。 三是平衡权益并协商方案。指导法官从法理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指出某房地产公司应诚信经营,履行支付尾款义务,不应以其他理由推诿或延迟支付,并告知不按约履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同时指出装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且整体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某房地产公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某装饰公司应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最后,双方就拖欠工程款金额、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以及整改修复时间和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裁判要旨

本案系因工程质量争议导致拖欠工程尾款而引发的纠纷,标的额较大且专业性较强。为此,在调解过程中,采取“调解员讲情、专家明理、法官释法”联动调处模式,通过“三步走”策略,由法官加强调解指导、厘清各方责任;行业专家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增强调解方案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特邀调解员讲情,弱化双方对立情绪;三方合力开展调解工作,高效化解纠纷。同时,为解决本案争议的工程质量问题,依托“总对总”机制,引入工程评估方面的专家参与调解,凭借其专业知识和行业权威的优势,对工程专业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说服力强,当事人双方容易接受,促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本案的成功化解,彰显了调解在价格争议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处理结果

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向某装饰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某装饰公司在两个月内完成所有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第781条 《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303-1-114-00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