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某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甘心调”工作法化解老旧小区物业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王某是某小区业主,2017年12月,王某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自2019年起,王某以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为由,拒缴2019年至2021年的物业费6300元。2022年4月,物业公司将王某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征得当事人同意,将纠纷告知小区所在社区,由其进行先行调解工作。该社区接到通知后立即介入,组织辖区调解力量,充分运用“预、快、听、背、定、面、结、回、效”的“九字诀”,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最大限度降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当面冲突矛盾,专职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了解案件。首先,调解员与王某进行细致沟通,倾听原委。随后,调解员就王某所反映的情况实地了解核实,与物业公司交换意见,听取陈述,软化对立情绪。见王某对诉讼一事不满,某社区与指导法官联系,请其介入调解工作。翌日,法官、网格员、专职调解员到访王某家中,用“情、理、法”进行说理,缓解王某抵触情绪,但王某对物业服务仍存顾虑。为尽快调解案件,物业调委会邀请双方当事人、业委会成员、本地区品牌调解员“李大姐”和指导法官等“面对面”联合调解。调解后,物业公司认可调解意见,王某主动交纳了6300元物业费,纠纷最终调解结案。社区网格议事会组织小区业主通过“建―提―议―决―转―办―评”等七步工作法,收集反馈业主意见,改进物业服务质量。辖区专职调解员定期到王某家走访,了解服务改进情况。
裁判要旨
本案中,街道党工委以最难解决的老旧小区物业纠纷为切入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甘心为民、调纷止争”理念,创新实施“甘心调”工作法,“联管、精治、共建”,取得了明显成效。街道成立由楼院党支部委员、自管委员会委员、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网格民主协商议事会,通过“建―提―议―决―转―办―评”等七步工作法,做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在社区、楼院组建由离退休和在职优秀党员组成的社区“党员智囊团”“管家团”,总结了“预、快、听、背、定、面、结、回、效”(早预警、快介入、耐心听、背对背问、定方案、面对面调、勤结案、定期访、促长效)“九字流程调解法”,全流程缜密组织调解。法院与街道品牌调解室、司法所建立特邀调解制度,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物业类矛盾纠纷,通过诉前委派、做实指导、实质化解等方式,实现全过程缜密调解、全方位精准服务,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促推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质量,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处理结果
王某对调解结果和物业公司改进情况表示满意,并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2条、第944条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司发〔2023〕1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21-042)。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