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与徐某健康权纠纷调解案
“批评教育+情理疏导+以责定偿”三步调解法化解邻里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龚某与徐某是相识多年的邻居,平时交情较好。2024年6月,龚某的儿子龚某甲与徐某的孙子徐某乙(双方年龄均为5周岁)因争夺玩具发生冲突。徐某乙强行拿走龚某甲的玩具,龚某甲哭闹不止。龚某见状呵斥徐某乙,徐某认为龚某拉偏架,双方发生口角。两人言语间互不相让,争执间徐某动手殴打龚某,龚某还击,双方发生抓扯。事后双方均有轻微伤,徐某自行简单包扎,未到医院治疗。龚某被家属送到医院治疗,诊断为(头肩部)浅表损伤,住院治疗16天。出院后,龚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赔偿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是多年邻居且先前交情较好,为及时化解纠纷,修复邻里关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邀请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共同开展调解。调解小组通过查阅案件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后,按照“批评教育+情理疏导+以责定偿”三步调解法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批评教育,释明法律底线。由派出所民警针对违法行为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通过身边的打架斗殴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双方打架斗殴的法律性质、社会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后果,促使双方认识到互殴行为的严重性。
二是情理疏导,修复邻里感情。经民警批评教育后,双方都表示自己当时过于冲动,行为不当,但就赔偿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龚某认为自己实际支出了医疗费用,应该得到赔偿,徐某则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自己也有受伤,龚某系过度医疗,不应当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的乡贤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威望较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从维系邻里和睦的角度,引导双方重温数十年邻里互助往事,对双方进行情理疏导,劝说双方多换位思考,促成双方解开心结。最终,龚某认可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双方均同意剔除过度医疗部分的损失后,依法赔偿。
三是以责定偿,厘定赔偿数额。指导法官在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划分与赔偿范围进行专业释法明理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双方在纠纷中的过错程度,指出徐某先动手并将龚某打伤负有主要过错,但龚某先前多次言语激怒徐某,在徐某动手后未理性制止,而是主动上前还击,导致纠纷愈演愈烈,双方均有损伤,龚某亦负有一定过错。剔除双方均认可的过度医疗部分后,指导法官对龚某的相关费用凭证进行核算后,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提出调解方案,双方表示同意,并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裁判要旨
本案系由儿童玩耍琐事引发的成人争执的邻里纠纷,争议较小、诉求明确,直接关系到邻里关系和睦。本案中,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邀请派出所参与,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批评教育+情理疏导+以责定偿”三步调解法,由派出所针对违法行为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乡土纽带功能,指派乡贤调解员促推邻里情感修复;法院发挥专业优势厘清法律责任,通过三方合力,以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开“法结”,更解开“心结”,实质化解纠纷,实现群众权益维护与睦邻关系修复的双重目标。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徐某支付龚某各项损失共计4500元,龚某放弃其他主张。徐某当场支付赔偿款。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第1179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01-551)。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