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厂工人与赵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多部门跨地域联动化解集体劳务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电子厂51名工人,在某公司从事电子零部件加工,工资结算时老板赵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欠付部分劳务费。经工人多次催要,赵某给每位工人出具了欠条。后赵某下落不明,工人无处追讨劳务费,集体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考虑到此事涉及群体较广,一边指导51名工人准备相关材料,一边与检察院、司法局沟通协调,为工人们争取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协助统计厂内其他工人被拖欠劳务费情况。由于赵某处于失联状态,法院以其家属、户籍所在地社区为切入口,寻找线索,最终确认赵某被羁押于某看守所。法院与该看守所取得联系,并通过看守所了解赵某的调解意向。在赵某同意调解后,法官、书记员、援助律师、支持起诉检察官等人奔赴1000公里外的看守所,开启“高墙”内的特殊调解。在会见室内,法官一方面耐心沟通、了解案情,确定欠款数额;另一方面分析利弊,讲明法理。此外,考虑到赵某的特殊情况,法官劝导51名工人相互理解,适当延长劳务费支付时间。
裁判要旨
本案涉及集体欠薪问题,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诉求相同,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如果不能妥善化解,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公检法密切配合,及时确认公司老板赵某下落。赵某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有力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在调解过程中,公检法司加强联动,发挥各自作用,针对矛盾焦点逐一击破,大幅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于年底结清51名工人的劳务费。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第579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4-161-1-139-047)。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