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箱包公司与乙箱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律师专业调解化解百万货款拖欠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甲箱包公司从事箱包配件生产销售,乙箱包公司从事箱包生产销售。乙箱包公司因生产需要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向某甲箱包公司购买箱包配件。截至2024年9月10日,经双方结算,乙箱包公司欠甲箱包公司1032000元货款未付,并出具欠条一份。甲箱包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材料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专业调解组织。调解组织指派律师进行调解。 一是了解案情,归纳争议焦点。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陈述与答辩,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对于不存在争议的事实予以确认,对双方有争议的部分予以核对梳理。经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员全面了解了两家公司的经营现状,包括业务范畴、资金情况、货物库存等,为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提出科学合理调解方案奠定基础。 二是结合实际,提出以物抵债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敏锐地察觉到,乙箱包公司虽然资金短缺,但货物充足,且两家公司业务范畴相近,于是提出以物抵债的调解方案。该方案获得双方高度认可,不仅为乙箱包公司解决了债务与库存积压的问题,甲箱包公司也得以回收债权,实现了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然而,双方在沟通具体细节时对抵债的货物价值与质保时间发生了争议。 三是分别沟通,了解双方意愿。对于货物价值,甲箱包公司认为应该按照生产价计算,乙箱包公司则认为应该按照市场价计算。此外,对于货物质保问题双方也存在分歧。基于此,调解员及时改变策略,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与调解底线。掌握双方心理接受的价格后,调解员针对不同的产品分别提出略低于市场价的报价,详细确定数量与总价,并且对货物运输、装卸、验收等各流程都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但双方对于调解协议效力问题仍有疑虑。 四是解除顾虑,达成调解方案。经调解员耐心引导,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违约可能产生的后果,解除了双方当事人对于调解协议履行的顾虑。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裁判要旨
本案是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该类纠纷的妥善化解,既要从法律关系着眼,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实际,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力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稳健发展。本案涉及箱包领域,且双方都是箱包公司,具有行业特殊性。双方均认可拖欠货款总额,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可能会影响乙箱包公司正常运转,并衍生其他纠纷。调解过程中,律师作为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调解力量,发挥自身优势,秉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最优调解方案,打破传统货币给付的履约方式,以实物抵债的方式促进企业生产经营,通过专业调解主体高效化解了行业纠纷,不仅提高了解纷质效,实现纠纷实质解决,更促使两家企业通力合作、互利共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箱包公司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向甲箱包公司支付拖欠货款,调解费用由乙箱包公司承担。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条、第577条、第579条、第626条、第628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84-258)。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