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等700多名农民工与某房地产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示范判决+府院联动+批量调解”高效化解农民工讨薪纠纷

民事劳务合同纠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劳务合同纠纷集体讨薪“示范判决+府院联动+批量调解”多元解纷案例库案例指导

基本案情

某房地产公司将某小区建设项目发包给某建设公司,某建设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分包给各班组长,各班组长雇请马某等人在工地务工。因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争议过大,某建设公司在退场前未完全解决农民工劳务报酬。未领取报酬的385名农民工经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各班组长支付劳务报酬。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范围广、与劳动者权益息息相关,为更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先通过检索多元解纷案例库,借鉴同类纠纷化解办法,依托“示范判决+府院联动+批量调解”机制,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数据穿透精准分流,建立分类解纷机制。经全面梳理发现,该建设项目涉及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700余件,针对其中340件无争议的纠纷,指导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及时完成支付工作;针对剩余有争议的纠纷,采用“6+379”分类化解机制——选取6件典型案件进行示范诉讼,其余纠纷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实现“个案裁判定规则,类案调解提质效”。 二是示范裁判明晰规则,破解责任推诿困局。学习借鉴多元解纷案例库中蔡某等千名劳动者与某电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入库编号D2024-161-1-490-053)中“以判促调”的方法,对先立案的6起案件进行审理,判决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各班组长支付劳动者劳务报酬,力求以生效判决引导争议双方形成合理预期。 三是府院联动协同调解,构建权益保障闭环。综治中心牵头,法院、司法行政、人社、住建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建立“1+4+N”调解小组,共同开展调处工作。各单位在职能职责范围内主动发挥纠纷化解优势,住建部门对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开展劝导调解、欠薪问责工作;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开展欠薪线索梳理、情绪安抚工作;综治中心、司法行政部门指派调解员再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加强指导调解工作。 四是多角度分析精准施策,实现类案高效化解。调解过程中,某建设公司仍以其未与开发商结算工程款,无力承担农民工报酬等理由,不愿支付报酬。为此,指导法官详细阐明示范判决的裁判依据、分析证据采信理由、执行后果等,并向各方当事人细致讲解了多元解纷案例中王某等16人与某建设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入库编号D2025-161-1-139-050),普法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实际案例释明对类似的多层分包、转包引发的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纠纷已形成全国统一的法律适用,调解是化解此类纠纷的最优解。最终,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和各班组长与劳动者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系列纠纷仅耗时20天就全部实质化解。

裁判要旨

本案系房地产领域农民工集体讨薪纠纷,涉及人数多、双方矛盾激烈,事关劳动关系和谐和民生福祉。本案化解过程中,法院主动借鉴、参照多元解纷案例库入库案例开展化解,通过发挥入库案例以案释理、以案说法、以案促治的普法效能,为纠纷化解提供示范指导,增强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认同感;同时,依托“示范判决+府院联动+批量调解”工作机制开展调解,综治中心发挥整合资源作用,搭建解纷平台,法院通过示范判决引导争议双方形成合理预期,住建部门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预防化解纠纷的优势,组织劝导调解、欠薪问责,人社部门发挥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作用,组织欠薪线索梳理、情绪安抚,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人民调解职能,开展“面对面”调解。通过各方联动,及时、高效化解集体欠薪纠纷,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处理结果

700多件欠薪纠纷中,6件进行示范判决,其余719件均与某建设公司等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经全部履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第579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39-32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