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名工人与某家具公司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案
“调裁诉齐响应”工作机制化解集体欠薪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家具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加工等业务,受多重因素影响,出现资金困难,自2022年起欠付近200人的劳动报酬和劳务工资,共计400多万元。因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消极应对,工人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认为批量纠纷中既涉及劳动关系又涉及劳务关系,法律关系复杂、诉讼请求类目多样。为实质化解系列纠纷,法院依托“调裁诉齐响应”机制,会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团队,联动开展纠纷调处工作。调解团队通过前期走访和实地调查得知,该家具公司仍处于经营状态,因某大额订单未回款导致资金回流不畅,影响了工人们的工资支付。因工资被拖欠近两年,工人不满情绪已影响家具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人们认为家具公司仍在生产经营却故意拖欠工资,要求立即冻结家具公司的财产并支付工资,其中,部分工人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某家具公司则表示,现在正在通过交付订单的方式收回货款,并非有意拖欠,希望能在收回款项后进行支付。 针对上述情况,调解团队确定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的调解思路,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厘清法律关系,区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分类处理。二是固定请求项目和金额,针对建立劳务关系的工人,计算劳务报酬并做好解释说理工作;针对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明确是否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对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人做好安抚工作、鼓励其继续工作并计算拖欠的劳动报酬,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人计算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三是约谈家具公司负责人,从法律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开展释法明理,要求家具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尽快拟定支付方案,保证订单价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四是开展示范调解,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示范调解,统一各类诉求的赔付标准,促使其他纠纷高效化解。
裁判要旨
本案系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的集体欠薪纠纷,涉及人数多、标的额大、诉讼请求和基础法律关系复杂,既关系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此类纠纷,该地区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协作,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裁诉齐响应”工作机制,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多重信息渠道,及时摸排和发现群体性纠纷苗头。在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后,相关单位迅速响应,及时开展多元联动调处工作,并确定兼顾营商环境、企业经营、工人权益的化解工作基调,通过府院联动、层层分流、示范调解、调裁诉衔接等方式,合力开展化解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提升群体纠纷化解质效。调解成功后,相关单位共同关注企业动向,定期回访,督促企业履行到位,力求实现案结事了、纠纷实质化解。
处理结果
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调处,被拖欠工资的198名工人中,129人在仲裁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46人在诉讼前达成调解协议,23人达成和解后撤回起诉;某家具公司已实际履行230余万元,且保持正常经营状态。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86-01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