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名业主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住建部门”联动一揽子化解物业纠纷

民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赵县人民法院,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小区业主将供暖接口费交至某物业公司,但该物业公司未全额转交供暖公司,后该物业公司因经营不善退出小区,导致供暖公司无法核实业主缴费情况,小区供暖管道一直无法接入本地供暖主管道,影响小区正常供暖。76户业主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物业公司理清账目,解决后续供暖问题。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且供暖问题涉及民生问题,若不及时化解,会影响居民冬季供暖。为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据最高法院与住建部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联系本地区住建部门,与法院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摸清症结。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小区实地走访,向业主代表、某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全方位收集案件相关信息。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则联系某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协调双方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充分了解业主缴费情况。通过调解员与住建部门双方紧密协作,全面掌握了纠纷的来龙去脉。 二是搭建平台,组织协商。法院与住建部门密切配合,一方面,积极组织协调业主代表、某物业公司、供暖公司三方进行“面对面”协商,并主动邀请街道办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营造出开放、公正的沟通氛围;另一方面,指派法官现场指导调解,有效引导各方理性阐述诉求,共同探寻解决方案。 三是厘清账目,明确责任。住建部门协调某物业公司、供暖公司提供相关账目凭证,调解员则凭借丰富调解经验和严谨态度,有条不紊组织双方进行对账,厘清业主缴费情况、某物业公司转交情况,明确各方责任。 四是释法明理,促成和解。理清案件事实后,指导法官耐心向各方当事人阐释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员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业主代表、某物业公司、供暖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顺利签订调解协议。

裁判要旨

本案系因物业公司管理混乱、供暖接口费收取及转交流程不清、无明确账目,未能为业主提供有效的物业服务,影响居民采暖而引发的纠纷,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不利于民生保障。本案中,法院根据纠纷性质,依托最高法院与住建部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第一时间联系住建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住建部门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物业服务行业特点的职能优势,与法院特邀调解员密切配合,准确把握纠纷焦点,提出专业、可行的调解方案;法院则发挥指导调解职能,加强释法明理。通过联合开展工作,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实质化解业主、物业公司、供暖公司三方矛盾,有力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的“心头大事”,助力提升“幸福温度”。

处理结果

76名业主、某物业公司、某供暖公司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承诺限期内退还业主多收取的供暖接口费,并协助供暖公司核对业主信息;供暖公司承诺在收到物业公司的费用后,立即动工将小区供暖管道接入本地供暖主管道,并保证后续供暖质量;业主承诺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供暖秩序,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94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125条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3〕358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21-342)。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