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互联网小贷公司与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行业协会”联动化解小额贷款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五金店经营者李某因资金短缺向某互联网小贷公司申请小微企业经营贷款,某互联网小贷公司审核后与其签订借款协议并按约发放贷款10万元。后李某未按约偿还欠款,某互联网小贷公司多次联系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按约偿还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起纠纷事实清楚、涉案标的较小,先行调解更有利于实质化解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给中小企业协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 一是以保促调,因案施策破困局。指导法官认真核查某互联网小贷公司提交的保全申请,当日作出保全裁定,通过诉前保全促推先行调解。 二是结合案情谋共识,聚焦难点化症结。因李某暂无经济来源,履行原合同存在客观困难,调解员就李某的特殊情况与某互联网小贷公司进行多次沟通,指出为了尽快收回款项,可以考虑放弃利息、罚息金额,并在还款期限上适度放宽;针对李某被案外人拖欠货款形成三角债,导致履约困难的实际,调解员通过当地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进行协调,督促2家公司及时向李某结清多笔货款,为纠纷化解提供坚实基础。 三是各方主动延展职能,协力开展实质化解。指导法官耐心解答李某关于信用恢复的相关问题,帮助李某打开心结;调解员以情动人,通过多次沟通对李某因无经济来源导致无法偿还欠款的焦虑心理进行情绪疏导,并积极协调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依托线下就业基地和线上钉钉群为李某推送招聘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最终促成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不断扩大,小额贷款等金融业务迅速增长,由于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合同条款信息披露不充分、授信把握不精准、利率与费用标准不明确等行为,导致金融借款纠纷多发高发。本案系李某因无法履行对小贷公司还款义务引发的纠纷。本案中,法院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委托中小企业协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发挥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在法律框架内促推双方协商解决;另一方面,针对李某因生活困难无法履行偿还义务的实际情况,调解员依法依规贯彻“帮扶”理念,重视案情特征梳理,聚焦纠纷症结,灵活调整化解方案,同时积极为李某推荐就业信息,解决“后顾之忧”,最终促成纠纷高效化解,做到定分更止争。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互联网小贷公司自愿放弃利息、罚息诉求,将还款期限由5月延长至9月,李某在宽限期内一次性付清借款本金68187.46元,并主动负担保全费用。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577条、676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03-370)。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