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商场与某农贸市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价格认定+价格调解”机制高效化解消防火灾损失赔偿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沿街大楼一楼的农贸市场突然失火,火势凶猛,通过内部空间迅速蔓延至二楼的某百货商场,虽经消防机构紧急施救,但4000多平米的百货商场已是一片狼藉。某百货商场内2个库房、82个柜台(销售分区)的6.5万多件(双)服装、鞋子被烧毁或损坏,某百货商场向某农贸市场提出11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无果后,某百货商场将某农贸市场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消防机构以及价格认定机构调解员联动开展调解工作。经沟通了解,某农贸市场对“因其管理不妥引发消防火灾,造成百货商场受损”这一基本事实表示认可,并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主要争议焦点是某农贸市场对百货商场主张的赔偿金额不予认可,认为:1.某百货商场提交的被毁损财物清单过于笼统,系其单方面清点制作,某农贸市场没有参与,也没有第三方见证;2.某百货商场经营面积较大,只有局部过火,主要是烟熏、辐射、水渍,被毁损财物毁损程度不一,某百货商场按全损确认,不符合实际情况;3.某百货商场属于低档百货商场,商品质量一般,进货价格往往很低,按销售价格测算赔偿金额明显不合理。 围绕上述争议焦点,价格认定机构依照该地区物价局、公安厅相关文件关于“对确认火灾损失难度较大的,可以委托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认定,消防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的规定,建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价格认定机构对被毁损财物损失进行价格认定,在此基础上再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表示认可。之后,价格认定机构开展以下工作:1.邀请双方共同参加,对被毁损财物分区间抽样清点并确定其毁损程度;2.合理选择技术路线,被毁损财物损失价格=Ʃ(申报数量×数量核实率×损毁率)×(申报单价×价格核实率);3.严谨分析技术参数:(1)不同区间、不同商品数量核实率60%-100%;(2)采用“掐断两头、细分中间”方法,分别确定服装、鞋子损毁率60%-30%、50%-20%;(3)根据部分商品进货凭证、成交记录,加权测算价格核实率(进货价格/成交价格)约62%;4.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意见,综合认定百货商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为188.4万元。价格认定(价格测算)全过程,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和见证,重要参数协商确定,价格认定结果得到了双方的理解和认可。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某农贸市场与某百货商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裁判要旨
本案系消防火灾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消防火灾时有发生,被毁损财物损失较大,且确定难度较大,此类赔偿纠纷往往容易久拖不决。本案成功调解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多方联调,优势互补。法院做实指导调解职能,消防部门发挥事故责任认定职能作用,价格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价格调解优势,促进了本案纠纷实质化解。二是价格认定与价格调解并举,彰显价格认定机构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的专业优势。通过价格认定专业手段辨明纠纷财物价值或损失大小的基础上,辅以调解方式化解价格纠纷,效果明显。三是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有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调解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双方争议焦点,制定详尽的调解方案和具体化解措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加强释法明理,有助于当事人衡量利弊,迅速作出和解决定,达成调解协议,大大提高解纷质效。
处理结果
某农贸市场与某百货商场达成和解,农贸市场为其管理不妥引发火灾造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在调解员的组织下签署了赔偿协议。某农贸市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赔偿义务,某百货商场自愿向法院撤回起诉。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184条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法发〔2019〕32号) 《江苏省价格条例》第47条 《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江苏省价格认定局关于印发<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案件类型清单>的通知》(苏价认定发〔2023〕3号)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泰发改发〔2022〕117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303-1-043-007)。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