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软件开发公司诉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珠海某办公软件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调解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福建某软件开发公司与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均为我国知名办公软件企业。福建某软件开发公司以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珠海某办公软件公司的某电子词典软件侵害其“PDF生成开发包”软件著作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珠海某办公软件公司停止侵权,在其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两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人民币3500万元(币种下同)并承担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珠海某办公软件公司共同辩称: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作为关联公司并非被诉侵权行为人,福建某软件开发公司的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请求均没有事实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珠海某办公软件公司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福建某软件开发公司1000万元。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珠海某办公软件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裁判理由

二审期间,合议庭了解到本案纠纷起源于双方2011年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从合作伙伴变成诉讼冤家,双方先后在各地法院进行了近10起诉讼,其中(2020)最高法知民终1319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双方诉争多年,虽然均不堪诉累,但却无法放下心结。合议庭以释法说理为突破口,并以在先关联入库案例的判决书相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为参照,确定“审调并行、以审促调”的办案思路。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和多轮协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法结”、化“心结”,并一揽子化解双方就案涉软件可能产生的其他纠纷。双方为此均致信感谢。福建某软件开发公司表示:“在先案件的判决书对案情的准确解读以及对双方之间权益的考虑,特别是对合同目的以及违约民事责任救济的考量,专业且公正。在后案件的调解中,通过专业性促成双方调解结案,实现双赢。”北京某办公软件公司表示:“本案调解展现了人民法院对于双方公司发展的深刻理解和悉心关怀,保障企业权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裁判要旨

通过已入库的关联案例,引导当事各方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定分”;在此基础上,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平衡把握当事各方利益,将“法理”“情理”“事理”阐明到位,在调解沟通中求解“最大公约数”,形成纠纷实质化解方案,达到“止争”,推动企业以良性竞争携手致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双赢、共赢、多赢”效果。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96条

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1民初183号民事判决(2023年4月28日)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2041号民事调解书(2024年4月26日)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5-13-6-158-001)。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