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与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调解员“背对背”化解欠缴物业费纠纷

民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金塔县人民法院,金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为王某居住的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内容、物业维修经费、违约责任等事宜。王某以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被剐蹭,小区监控故障未能查清剐蹭原因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共拖欠三年物业费1400元。某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到综治中心化解纠纷。综治中心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为,王某虽然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但与某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长达三年之久,如果直接进行面对面调解,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纠纷妥善化解,于是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王某认为自己车辆在小区停放时被其他车辆剐蹭,因小区监控故障,无法查清原因,主要是某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有瑕疵,因此,在车辆剐蹭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理前,拒缴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则认为王某作为业主应当按照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缴纳物业费。 针对双方矛盾焦点,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向王某讲解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法三方面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告知作为小区业主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同时,针对王某反映的小区监控故障问题,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要求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及短板进行总结反思,进而提高业主服务满意度。 某物业公司表示,今后将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以改进,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王某“心结”得以解开,双方就物业费缴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小物业关系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大多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但因物业服务具有涉及人数多、覆盖面广的特点,处理不当,将激化矛盾,不利于小区和谐,进而影响业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本案中,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有瑕疵,从而拒缴物业费,由此引发纠纷。在化解过程中,法院引导当事人到综治中心化解纠纷。综治中心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背靠背”调解法,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释放内心情绪,从而消除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同时,针对业主反映的诉求,依托综治中心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要求其进行相应整改,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在解“法结”同时解开当事人“心结”,促推纠纷实质化解,不仅实现案结事了,也维护了小区和谐关系。

处理结果

某物业公司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即向某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14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2条、第944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21-311)。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