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公司与某时装公司专利权侵权纠纷调解案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认定化解四步法

民事专利权权属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生产行为的认定专业调解“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基本案情

某股份公司发现某时装公司涉嫌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的服装,随后进行公证购买。2022年4月,某股份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时装公司停止制造、销售涉案服装,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知识产权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开展以下四步工作: 一是确认股份公司身份与涉案专利信息。调解员通过线上一体化服务数据检索模块,对股份公司的身份、涉案专利权、诉请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其旗下拥有某字样等多个自有品牌,于2020年8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某上衣的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 二是初步侵权比对,了解被诉侵权人意愿。调解员在对涉案专利进行检索查询后,与涉案服装进行比对,认为涉案服装在整体款型、色彩、配饰等方面构成高度相似。时装公司认为所销售的涉案服装已进行设计改良、与股份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有明显区别,未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且所销售的服装由服装厂家生产,并非其生产,股份公司所称的制造行为不成立。 三是根据行业特性,确定调解关键要素。调解员发现涉案服装胸部配饰上缝制有某字样标志,为股份公司已注册商标,该行为明显侵犯了股份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时装公司销售和许诺销售产品的涉案服装已经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侵害了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是释法明理,助力权利人维权成功。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时装公司以“未生产、销量小”为由不愿赔偿。调解员指出通过涉案服装照片中的吊牌信息可认定其生产行为成立。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商誉,调解员对双方进行释法和疏导。

裁判要旨

本案是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双方主要争议焦点为:被诉侵权产品是否侵犯专利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赔偿金额多少。调解员采用纠纷化解四步法,在对股份公司进行身份确认和涉案专利信息确认、侵权对比、行业特性分析基础上,结合时装公司可能侵犯股份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情形,抓住调解关键要素,以涉案服装胸部配饰上缝制有股份公司已注册商标和涉案服装照片中的吊牌信息为切入点,促成双方对侵权行为达成共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疏导促和,成功化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和解,时装公司下架涉案服装并销毁库存,同时进行赔偿。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11条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463-1-160-001)。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