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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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某展馆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残疾人意外受伤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和残联通过“全周期管理、多维度协同”的司法助残服务体系,高效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残联依托三级组织网络,积极走访了解残疾人维权需求,对在走访对接中摸排到的案件线索,及时开展化解工作。另一方面,对于自行难
陈某与某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调解案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通常涉及物业服务、设施维护、业主权益等多个方面,形式多样、情况复杂。本案中,街道在收到当事人调解诉求后,考虑到涉及问题较为专业,故依托与法院建立的常态化指导调解机制,邀请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调解员
陈某与王某、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不仅关涉提供劳务者生命健康权的救济与保护,亦涉及接受劳务方和相关公司的用工风险化解与生产发展之间的平衡。本案中,接受劳务方和案涉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赔偿金额和比例分担、纠纷是否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是否影响其“声誉
陈某与王某健康权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精神病人致人损害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是在政法委牵头下通过法院、司法所、派出所“庭所联动”调解的成功案例。调解员对本案涉及的钱款赔偿问题,区分情形制定调解方案,对合理合法诉求予以支持,同时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和经济状况,确定双方当事人均可
陈某甲与陈某乙恢复原状纠纷调解案
随着乡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农村新建、翻修房屋情况愈发普遍,因建房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加。此类案件并非简单的个人矛盾,还涉及宗族、宗亲、乡邻等各方利益,若未能妥善处理,易激化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本案化解纠纷过程注重因地制宜,依托铁观音茶乡的
陈某等105名职工与某纺织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纺织公司因经营困难未支付职工工资引发的集体讨薪纠纷,涉案人数众多、职工遍布全国各地且情绪较为激烈,一旦处理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发挥与司法、人社、信访等部门建立的“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分工协作、
陈某等253名农民工与某房地产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农民工集体欠薪纠纷,具有涉及人数多、欠薪金额大等特点。如不能及时妥善化解,不利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本案中,综治中心根据辖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牵头化解作用,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势,组织协调法院、劳动监察、住建部门
陈某等45名消费者与某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随着健身服务行业飞速发展,健身房通过预售服务“卷钱跑路”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问题多发,该类纠纷具有突发性、群体性等特点,处理不好,易激化矛盾,产生系列衍生问题。本案中,调解员和指导法官运用“案例示范+批量调解”机制,利用在先形成的同类纠纷生效判
陈某等48名村民与奚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系列纠纷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当事人分别居住在四川、 重庆两地,且涉及老年人较多,如果不能妥善化解,不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两地法院打破区域壁垒,通过司法协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两地调解组织、基层组织等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并将调解现场分别
陈某等66名家长与某培训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教育培训领域经营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因经营困难、关门“跑路”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该类纠纷涉及人数多、影响范围广,普遍存在经营者失联难寻、经济困难,消费者权益保障难等问题。本案中,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地缘优势、法院的专业优势和教委的监管
陈某等731人与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涉及业主人数众多,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质性化解纠纷,还易激化矛盾。本案中,法院依托最高法院与住建部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主动与住建部门对接,由住建部门立足职责摸清潜在纠纷底数,并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法院则发挥指导调解
陈某等与某服饰公司追索报酬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因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引发的集体欠薪纠纷,在化解此类纠纷时,要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本案中,综治中心牵头统筹相关单位,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并及时分流给调解员开展调解。法院则发挥指导调解职能,以法律释明的方式给予调解指导,促
隋某与刘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类纠纷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常常因赔偿金额未到位,导致救治受阻、生活陷入困境,需及时化解,以妥善维护提供劳务者的合法利益。本案中,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熟悉群众的优势,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争议焦点,在询问心
隋某等12户业主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业主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需求持续增长,但物业管理制度的更新完善相对滞后,未能及时适应这一新兴需求,导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纠纷也呈增长态势。本案系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纠纷处理结果不
雷某与肖某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交易行为引发的纠纷。雷某作为14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129000元的漫画显然超出了其年龄、智力的认知范畴,在雷某父母对其行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其交易行为不应发生法律效力。本案难点在于如何平衡好法与情的关系
韩某与何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
相邻权纠纷较为常见,但牵涉问题错综复杂,不仅需要讲法理,也需要讲情理,处理不好,容易影响邻里关系。化解此类纠纷,应当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发挥多元力量联合调处作用,促推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化解。本案中,法院与基
韩某甲、韩某乙、韩某丙、韩某丁、邢某与某卫生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医疗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患者及其家属的权益保护,也涉及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医患关系的和谐,若处理不当可能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因此,在发生纠纷后,应当积极引导家属选择调解方式解决。本案中,医调委作为行业调解组织,具有专业优势,抓住
项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仅涉及患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医疗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纠纷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且因专业知识不对等等原因,医患双方往往难以建立起信任,纠纷化解难度大。本案中,法院在先行调解过程中,组织双方委托鉴定,明确赔偿金额,助力当事
项某与某桥梁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债权转让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不能正确理解“债权转让”,认为双方没有业务往来就不会存在债务关系,由此产生分歧,难以协商解决。对
顿某与扎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
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虽案情简单,但双方因常年的追债心生怨恨,积怨较深,如果不能将纠纷及时化解,易激化矛盾,导致人际关系破裂,甚至引发暴力冲突等问题。解决此类纠纷不仅要解“法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更要注重解“心结”,修复双方感情
颜某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调解案
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移动支付已成为日常付款的主要方式。在使用诸如手机银行转账等移动支付方式时,容易因输入错误而出现转错账户或者转错金额的情况。本案中,收款人因客观原因对收错账款一事毫不知情,付款人则因无法取得收款人的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要回钱款
马某等43名工人与某机械公司、某科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案
欠薪纠纷一般具有涉及人数多、波及范围广的特点,不仅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案中,某机械公司、某科技公司共同法定代表人江某甲失联,欠薪工人哄抢公司机械设备。依照“讨薪”流程,马某等43名工人需在仲裁或诉讼后,向法院
马某等700多名农民工与某房地产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房地产领域农民工集体讨薪纠纷,涉及人数多、双方矛盾激烈,事关劳动关系和谐和民生福祉。本案化解过程中,法院主动借鉴、参照多元解纷案例库入库案例开展化解,通过发挥入库案例以案释理、以案说法、以案促治的普法效能,为纠纷化解提供示范指导,增强
高某与程某、李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邻里之间因宠物伤人引发的纠纷,该类纠纷在社会生活中较为普遍,若不能尽早化解,易从“小事情”变为“大矛盾”,不仅伤了邻里和气,还影响社区和谐稳定。本案中,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先向社区、物业公司和周围群众了解事情经过,再分别和当事人双方沟通,
高某家属与任某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
道路交通纠纷具有多发易发、涉及部门多、赔偿计算复杂、及时理赔难等特点,且基于个案情况,亦常见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对抗情绪激烈等情况。本案中,因高某死亡、涉及责任人较多且均对责任承担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法院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化解工作,发挥调解
高某等27人与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劳务欠薪引发的系列纠纷。某劳务公司系新生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支付劳务费,高某等人情绪激烈,并已经到信访部门反映诉求。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兼顾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实现放水养鱼、各方多赢的效果,是调解工
高某等54人与某陶瓷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运用指导性案例增强释法明理公信力,促推纠纷成功调解的有益实践。本案中,高某等54名劳动者大多是农村留守老人,对其与某陶瓷公司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产生争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高某等人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后,高某等人认为解读
魏某等327户业主与某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一起逾期交房引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该类纠纷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若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引发系列衍生问题。本案中,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邀请住建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住建部门职能优势以及专业优势,通过联合调查、实
鲁某、许某与某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生效后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引发的纠纷。开发公司与房屋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该类纠纷往往涉及人数众多,且关系百姓安居乐业,处理不好,易激化矛盾。对于
鲁某等173人与某汽车服务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健身、教培、汽车美容等行业已成为预付式消费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服务企业一方常常以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但消费者在享受着方便优惠的同时,也存在“办卡易、退钱难”“人走楼空”等风险隐患,一旦服务企业违
麦某与黄某、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受损家具价格争议。邻里纠纷无小事,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此案成功调解的典型意义在于,尽管房屋漏水纠纷涉及的标的额不大,但确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针对此类纠
黄某、张某与某制造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调解案
本案是多发且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因为案件系死亡赔偿且公司经营状况较差,加上双方有近姻亲关系,调解难度加大。如不妥善解决,容易激化矛盾。本案能调解成功,关键在于法院和人民调解员加强联动,通过前期调解,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现实背景,挖掘出双方当
黄某与朱某甲、朱某乙、朱某丙、朱某丁、朱某戊赡养费纠纷调解案
本起纠纷系典型多子女赡养争议,具有三重特殊性:一是母亲传统观念引发女儿情感剥夺感与儿子责任逃避倾向,导致化解难度大;二是多子女家庭中,五人相互观望推诿导致赡养方案长期悬置;三是法律义务与亲情伦理交织,既需刚性法律约束又要柔性情感修复。此类纠
黄某与邓甲、邓乙赡养纠纷调解案
本案涉及高龄残疾妇女赡养问题。因老人在财产权益的分配上偏向于邓乙,导致邓甲心怀不满进而未尽赡养义务,若一判了之,邓甲“心结”未解,不利于老人安享晚年。法院多次与村干部沟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精准分析,并邀请村委会、人民
黄某与马某身体权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邻里纠纷,如果直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但流程复杂,而且“对簿公堂”后,可能会激化矛盾,给邻里关系和睦稳定带来消极影响。本案中,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创新采用“庭所联动”机制,邀请派出所民警参与调解。派出所民警具有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善于协
黄某等与某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平衡问题。本案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由法院会同证券监管部门联动开展化解工作。调处过程中,先由证券监管部门开展提前研判和摸排,明确警
龙某等人与李某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近年来,商家以办卡有优惠、加入会员送减免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预付费用后注销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此类纠纷虽标的额较小,但涉及人员较多,易引发批量诉讼,产生深层次问题。本案中,依托“法院+消保委+街道办”多元解纷机
龚某与徐某健康权纠纷调解案
本案系由儿童玩耍琐事引发的成人争执的邻里纠纷,争议较小、诉求明确,直接关系到邻里关系和睦。本案中,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邀请派出所参与,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批评教育+情理疏导+以责定偿”三步调解法,由派出所
龚某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调解案
药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生产、销售假药一直是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针对此类行为的公益诉讼需要坚持“当判则判、宜调才调”的原则,以体现法律兼顾法、理、情的理念。本案中,龚某是假药的销售者,其应当为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承担赔偿责任,但“吃假售假”无奈
H公司诉J公司等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在托运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且承运人不知晓危险货物及其性质的情况下,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危险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并不因此而免除或减轻其妥善、谨慎的管货义务。 认定托运人是否履行危险货
L公司诉山东某供销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货损赔偿额的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计算,一种是按照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货物经拍卖的方式减损,不涉及修复费用,可以不按照修复费用计算。排除市价损失的贬值率计算法,符合合同违约
L某公司诉日本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在发明申请临时保护期内实施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虽然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但该发明申请被授权后,专利权人有权主张临时保护期的利益或损失。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所需支付的费用,可以参照有关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可以综
S公司、某股份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
在订有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的情况下,外国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应当按照协定约定的依据进行审查。根据我国与法国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约定,按照被请求一方法律有关管辖权的原则,裁决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不
U公司诉沧州某制造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需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如已按照国家规定完成检验手续,并不能当然认定为符合合同约定。 2.《销售公约》对于货物品质异议期限(即除斥期间)作了系统而周密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方面,《公约》既没有明文规定,
W媒体网络有限公司诉吴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1.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首先应就实体法律的适用问题作出明确判断,在排除国际条约的适用后,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涉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属侵权责任范畴,应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侵权责任,适
Z公司诉邢台某自行车公司、天津某进出口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对英文函件中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时,可参照合同解释方法,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并兼顾合同正义,运用文义解释规则确定理解起点,运用整体解释规则探究合意形成过程,并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正确认定是否构成定金。
印某诉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虽然行政机关对于开发商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行政认定,但对于该行为是否构成民事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法院仍应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合同已明确约定将广告宣传等排除在合同内容之外,购房人明知其购买的涉案房屋系毛坯
丁某平诉莫某江、顾某华民间借贷纠纷案
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起诉原债务人的,合同履行地应当依据被转让的基础合同确定。基础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民事合同性质、起诉主体、当事人诉讼请
丁某甲诉丁某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监护人非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而不当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应认定为对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侵害,监护人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损失,须考量受损利益的特殊性,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
丁某诉某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1.地下车库的管理使用直接关系到住宅小区生活秩序的和谐安定,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而非全体地下车位业主决定。 2.将地下车库与地面车位作为整体停车资源,对地下车位业主停在地面车位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的做
丁某诉陆某、启东市某材料公司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要在现场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现其他人员进入操作区域时
七台河市某小额贷款公司诉七台河市某煤矿公司、七台河市某煤炭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人民法院作出调解书后,依职权对案件提起再审,经审理认定原调解书不违反合法、自愿原则,参照审理检察机关对调解书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理由不成立的处理规定,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不宜作出维持原调解书的判决,终结再审程序裁定亦无需注明“恢复调解
七台河某选煤工程技术北京分公司诉某财产保险大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
1.最大诚信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核心原则,其“最大”不是指其效力位阶最高,而是在保险合同当事人与关系人的义务方面,其要求比其他民商法的更为严格。最大诚信原则通过一系列规则发挥规范作用,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义务就是其中之一。及时理赔
万某某、万某新、候某某诉甘肃某商贸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反诉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以情势变更判决解除合同时应按照公平原则对解除后果一并作出处理,不能仅就诉请解除一方的请求进行处理,应同时处理合同解除对主张履行一方的法律后果。 股权转让合同因情势变更解除后,转让方返还
万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投保人驾驶家用车辆,在上下班途中用顺风车平台接单搭载乘客,未增加车辆危险程度的,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人使用顺风车搭载乘客系从事网约车活动,其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致使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赔付责任。
三亚某实业公司诉朝阳某工程公司、海南某渔政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案涉工程已由唯一施工人实际施工完毕并通过分包人移交给了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了工程进度款,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对工程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有验收结算的,可以根据分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就同一工程确定的
三亚某开发有限公司诉海南某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1.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人申请保全的目的系为了确保仲裁利益得到实现且保全行为适当的,不属于保全申请有错误。 2.被申请人未举证证明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并造成其损失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亚某船舶公司诉厦门某设备公司等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
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经当事人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能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故其行使期限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否则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合同关系的稳定和交易安全的保护。因此,即便是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亦应当在法律规
上海博某数据通信有限公司诉梅某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杨某林、陈某兰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公司减资依法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范围不仅包括公司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时已确定的债权人,还包括公司减资决议后工商登记变更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至于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尚有争议,并不影响债权人身份的认定。 2.减资通知方式分为书面
上海嘉某置业有限公司诉陈某祥、陈某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买卖合同约定了政府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管理人,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回购、收回等权利的,表明该类合同担负一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功能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蒋某某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实施非法捕捞行为,造成被捕捞水生生物种群衰退、水域生物链结构受损、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主张侵权人就该区域特殊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害承担附加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侵权行为严重程度依
上海市松江区某人民政府诉蒋某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1.政府作为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的主体适格问题。以水污染责任纠纷为代表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中,污染行为影响的不仅仅是污染范围内特定人员的民事权利,更多的是对具有公益属性的环境资源的危害。作为被污染河道的主管单位,政府有权对河道进行治理,基于
上海市某加工场诉上海市某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在土地上进行违法搭建的,因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违法搭建被拆除致使承租人产生损失,对建筑物的造价费用应在土地租赁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具体应当考虑双方对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及搭建违法建筑的过错程度、合同履行情况、租赁双方收益情
上海帕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某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合同纠纷案
在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明知商标权人和在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未解除在先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仍和商标权人签订许可合同导致先后两个独占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间存在重叠的,在后合同并非无效,但在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
上海某专用车辆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关联专利权属纠纷案件判决已经认定涉案专利权归原告所有后,被告无正当理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一般可以认定其构成对专利权的恶意放弃,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上海某会社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裁定案
在我国没有与日本缔结相关的条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我国法院承认和协助外国破产程序的,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1.该外国破产程序是否是集体性清偿程序,是否在主要利益中心地法院启动。2.是否符合互惠原则。3.是否存在不予承认和
上海某传媒有限公司诉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商家与直播服务提供者在直播服务合同中约定了网络主播名单,直播服务提供者未经商家同意,擅自以关注度较低、粉丝数量较小的网络主播替换合同约定人选的,构成违约,除非直播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替换主播行为可以达到相同或相似推广效果,且不影响合同目的及履
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某建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
1.合同主要条款为派遣人员要求、派遣工作期间、人员级别评估、人员费用结算,且人员费用结算的主要依据为人员级别评估而非技术开发成果,合同亦未明确约定技术开发有关具体权利义务的,可以认定该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合同而非技术开发合同。 2.《最高人民法
上海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1.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比特币“挖矿”就是指通过运算找到特定随机数的过程。认识“挖矿”行为,应当穿透“挖矿”相关合同群的委托、合作、服务等表面形式,把握“挖矿”活动“投入成本、追求收益”的风险投资属性,从而将比特币“挖矿”界定为一种追求虚
上海某公司诉广东某公司、某网络公司、某旅游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益。被诉侵权人或者其授意的第三人违反明示或者默示的保密义务公开专利技术方案,被诉侵权人依据该非法公开的事实状态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某公司诉曲靖某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法院应当将公证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上海某公司诉济南某机车车辆物流公司、山东某机车车辆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
当事人针对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的部分请求,在执行该裁决或判决的过程中又以相同的请求和理由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属于重复诉讼,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上海某公司诉王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者有自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而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及合理,尊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用工管理权合理边界审查应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及合理性限度。劳动者因直系亲属死亡等紧迫事由向用人单位请事假,且未超过合理期
上海某公司诉青岛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人民法院判断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问题,应以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原告起诉条件的相关规定为标准。原告起诉请求被告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现实争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依
上海某兴铝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
1.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机构。司法裁判权是指法院在诉讼中就案件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作出处分的权利。二者在破产程序中的关系在于:第一,分别是债权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司法职权主义原则在破产程序中的体现,在性质、功能和宗旨上有着较
上海某医疗公司诉上海某物流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
承运人擅自转包造成承运货物毁损灭失的,构成重大过失,赔偿损失不受保价条款的约束,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向托运人赔偿。但托运人不诚信保价,影响承运人正常商业判断的,可以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上海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姚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1.用人单位为了用工便利,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为全国或服从公司安排等。对此类情形,应结合实际用工岗位和工作内容等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如劳动者为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其负责的公司业务范围广,可以将工作地点约定的范围适当扩大。如劳动者
上海某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诉南通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在没有合同依据及交易惯例参考情况下,积载是由法律分配给承运人的义务;承运人可以通过约定FIOST条款等合同安排排除部分积载义务,但仅可排除与违反管货义务相关的一些损害后果,如装卸工人的野蛮操作而导致的货损等,不能排除与船舶适航义务相关的责任
上海某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王某著作权合同纠纷案
1.对原被告双方签订内容庞杂、名目繁多的合同,且数份合同的内容有矛盾、冲突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并结合合同目的来认定其法律性质。 2.对于当事人就未来作品权利转让所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应当
上海某实业公司诉上海某房地产公司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财产,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如未召开,异议股东仍可通过其他途径表示反对,并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异议事项之日起90日内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2.判断是否属于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主要财产,应当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合同漏洞填补是指当事人本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其进行解释补充的过程。人民法院在对合同漏洞进行填补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则:首先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动员当事人就漏洞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不能达成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周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1.监事在符合条件的股东书面请求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或者监事认为公司董事等经营者确实存在侵犯公司利益行为的,可以在收到股东书面诉讼请求之后三十日之内,或发现董事等经营者确实存在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三十日内,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监事为公司诉讼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黄某、上海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保密措施应当表明权利人具有保密的主观意愿,并明确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使相对人能够知悉权利人的保密意愿及保密客体,且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秘密信息泄漏。
上海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韩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审查劳动者配偶持股行为是否构成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综合考虑行为发生时间、业务重合性、夫妻财产独立状况、劳动者本人技术条件等。在原用人单位已提供初步证据使法官产生劳动者存在隐蔽竞业行为的合理怀疑时,可根据具体案情将举证责任适当分配给劳
上海某工贸公司诉上海某科技公司、曹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出租方与承租方就租赁协议终止履行、厂房返还等事宜达成的协议,其权利义务的约定独立于租赁协议。租赁标的物的违法性仅影响租赁协议效力,不影响双方就租赁协议终止履行、厂房返还等事宜所达成协议的效力。
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被保险车辆作为兼具交通工具和起重机械两种功能的特种车辆,在工作场所作业时发生责任事故,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交通事故,但基于交强险设立的初衷,可以比照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保险赔付。
上海某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诉陆某、汤某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公司减资程序中,对于在减资变更登记前已经产生且未受清偿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数额是否确定、债权履行期间是否届满,均应纳入公司履行法定通知义务的债权人范围。如负有注意义务的股东在减资过程中对未能通知债权人存在过错的,该股东应就公司减资后不能偿付的
上海某建设公司诉上海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以第三方业主支付工程款等作为付款前提条件的,当建设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已交付使用,且第三方业主因进入破产程序导致能否及时足额支付总包方工程款出现极大不确定性时,总包方不应将该风险转嫁给依约完成施工的分包方。
上海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上海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邵某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
定向增发投资是以“面对面”签订协议方式参与认购证券,定增投资者的索赔不适用证券侵权中依据欺诈市场理论、旨在保护不特定投资者合法权益而确立的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定增投资者仍应对行为人实施的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与其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
上海某投资公司与烟台某经贸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
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经审查,虽不属于依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4项、第5项或者第9项裁定再审的情形,但为做好受理破产申请后的衔接工作,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诉济南某银行、济南某十二家供销社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1.本案系因金融不良资产转让引发的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纠纷案,虽然案涉债权涉及政策性财务挂账的认定问题,但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处理的有关规定,是国家针对特定时期、特定部门、特定行业基于政策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采取的一种特殊处置措
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1.综合判断正在营运状态的商业地产项目企业的重整案件是否应受理时,应从社会效果、经济效益、破产成本、清偿率等角度进行衡量。通过重整,可继续履行与各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程序对广场运营的不利影响,平稳过度直至与后续重整计划执行衔
上海某文具制造有限公司诉宁波某制笔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后,该设计并不当然进入公有领域,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条件时,它还可以受到该法的保护。 商品的装潢不仅包含外在于商品之上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还包含内在于物品之中、属于物品本体但具有装饰作用的物品的整体或者局
上海某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诉某集团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在判断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时,既应考虑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似性,也应考虑其差异性。应分别考察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同设计特征与区别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对于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的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规定判断其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可以将该行为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是否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是否不正当利用他人竞争优势或者破坏他人竞争优
上海某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快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网络平台经营者为获取独家交易机会,综合运用调整收费优惠比例以及不允许附加服务、不签协议、强制关停网络店铺等惩罚性手段,诱导、强迫平台内商户不与其他平台合作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互联网领域商业道德,剥夺平台内商户的自由选择权,侵害其他经营
上海某有限公司、上海某眼镜公司诉苏州某眼镜公司等商标权权属、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因此,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后登记的同行业企业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与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或者近似。
上海某服装公司诉上海某贸易公司、王某质押合同纠纷案
损害他人质押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参照委托评估价格、相关行业价格、当事人协商价格、类案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具体案情中的实际损失、交易习惯、质押物属性、当
上海某机械公司诉曹某、李某保、周某、上海某公司、某木业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1.确定技术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可以考虑技术秘密的性质、商业价值、研究开发成本、创新程度、能带来的竞争优势、技术贡献度和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以及现有证据能证明的部分侵权损失或者侵权获利情况等因素。 2.技术秘密的披露是一次性行为
上海某村民委员会诉张某、龙某祥、徐某忠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
当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履行危险废物处置义务时,被侵权人代为处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危险废物产生者以其已承担刑事责任为由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